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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校区大学的管理与发展

2007-03-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永杰 我有话说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大学之间的合并在全国各地大规模地展开,组建了一批多校区大学。从1990年至2005年2月,全国高校合并共418校次,涉及高校1056所,占高校总数50%以上。多校区办学拓展了办学空间,弥补了教育资源的不足,增加了高校的竞争优势,但是也给高校带来了一些管理上的新问题。探索多校

区办学的教学管理模式,对于丰富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以及指导多校区大学管理实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校区大学的特征

与单校区大学的概念相对应,多校区大学是指具有至少两个在地理位置上不相连的校园,但只有一个统一名称、一个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大学。

与单校区大学相对,多校区大学具有四“多”四“化”的特点:

一是校区多,地区空间分散化。这些校区之间在地理位置上相隔一定距离。另外,大多数高校的老校区位于市区,由于城市建设等原因,周边建设用地紧张无法在附近扩展,择地新建校区势所必然。

二是学科多,学科发展综合化。多校区大学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使学科更加综合。因此,无论大学合办,抑或新建校区,大学多校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为了追求学科综合去扩展办学空间,而不是相反。

三是校园文化多样,管理复杂化。合并之前的各所高校一般都有一定的办学历史,形成了其特有的校园文化,多种校园文化在一定时期内并存和文化上的差别是难以在短时间克服的,因而使得合并后大学的管理更加复杂。

四是人员多,办学规模扩大化。这是最明显的一点,无论是教职工人数,还是学生的数量,多校区大学都会比单一校区有大幅度增加,办学规模急剧增大。

多校区大学的管理模式

多校区大学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一种常见的现象,多校区大学的管理模式主要涉及的是大学管理的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其中又以美国加州大学和日本东京大学为代表。

美国加州大学有9个校区,9个分校联合组成了一个大学的联合体,采用的是事业部型管理模式。它内部包括总校(评议会或董事会)、分校(校长、校务委员会等)、学院和系所四层框架,学校重大事件的决策由总校进行,日常管理各个分校相对独立,实现了大学决策层的委员会化和委员会组成的多元化,运用“集中决策、分权管理”的分权方式,既便于保证战略决策的正确,又有利于调动下属各单位的积极性。

日本东京大学共有三个校区组成,一个主校区设立学校的绝大部分机构并且是研究生教学、本科高年级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主要基地。另外一个校区是基础教学部主要以基础教学为特色,承担中、低年级本科生的基础课教学任务。还有一个校区主要进行应用型科研,在科学研究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研究生培养任务。三个校区定位各具特色,合理互补,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有序运行。

总的来看,国外多校区大学自身及各个校区与学院的自主权都比较大,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价与市场机制介入的程度较高。

在国内,目前比较常见的多校区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

集权式管理模式。即在核心校区(主校区)的统一管理下,分校区作为其下属学院所在地,教学组织及其管理由核心校区统一安排,形成核心校区、分校区、学院和系有机协调的局面。其优势是各级管理职责分明,统筹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不利之处是各校区因地域较远,易导致配合不协调、效率不高的管理困难。

分权式管理模式。即在核心校区的统一协调下,各校区作为一个或多个学院相对独立,有各自的一整套管理体系。其优势是各学院享有很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学科特色的发挥;不足之处是容易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一些重大的综合性的科研项目的开展受到限制。

条块结合的混合管理模式。这就是前述两种管理模式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加强了资源的统一配置、统一管理;提高了各校区的积极性,有利于盘活资源。但另一方面也因重复建设、交通和通信成本上升等问题导致管理成本增加;同时协调难度较大,降低了管理的效率。

多校区大学的发展思考

从发展的眼光来看,高校多校区的形成不仅扩大了办学的规模,从而降低人才培养成本,产生规模效益,为组建合理的、先进的、科学的学科结构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同时,也在资源共享度、学科建设布局、校园文化建设、校区定位与功能、微观管理等方面带来了挑战。

要应对多校区大学建设发展中的各种挑战,克服负面效应,应该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循序渐进原则。多校区大学的发展中要按照大学学科建设的逻辑系统和师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得多校区大学从合并到融合,从行政到学术到文化认同不断深化。因而,必须加强统筹兼顾,积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地协调处理好老校区与新校区、核心校区(主校区)与分校区等各种关系,增强合力,在发展战略、资源配置、培养层次、学科拓展等方面逐步推进。

第二,发展原则。发展是硬道理,多校区大学建设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应该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多校区建设要遵循学校总体的战略规划,既要考虑学校总体目标的实现,又要兼顾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布局的充分利用,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急于求成,一切举措都应以有利于各校区和谐协调发展为准,实现人文关系、师生关系、利益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三,效益原则。多校区大学建设必须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充分提高各校区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充分利用办学空间和资源。要通过调整学科专业布局和机构改革,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实现信息资源、师资队伍共享和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还要兼顾社会效益的提高。

第四,以人为本,因校制宜原则。学校在多校区大学建设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原则。比如针对新校区成员对学校的认同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使各校区成员逐渐形成对大学的归属感,也可以通过置换、租赁和开发等形式变多区为一区,或实现一主多辅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上,更要因校制宜,充分考虑各校区空间地理位置、办学历史、职能定位、管理效率等因素,确定合适的管理模式,并注意随着校区的融合程度、学科的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管理模式,以有利于学科、学校的发展。

第五,法制化、规范化原则。法制化规范化改革应是多校区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实施依法治校,有利于理顺学校多校区之间内部关系,平衡各方面利益诉求,有利于化解多校区大学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多校区办学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是保证学校长治久安、健康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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