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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顶岗实习需签书面合同

2007-03-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玉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记者李玉兰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布。

办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必须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学校、

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的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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