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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推动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

2007-04-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胡其峰 我有话说

●在医疗服务中,“人”应被分为两个方面,即“需方”――患者和被服务对象,“供方”――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提供者。这是两类特点和需求完全不同的人群,因此,应分别予以研究。

●目前医患关系的这种极不正常现状,是我国历史上甚至在全球都是非常罕见的,需要多方采取措施,尽快改善。

●在医疗服务中,一切工作安排均应“以病人为中心”,逐步实现“病人选医生”的现代就医理念,把民众维护自身健康的权利交还于民,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工作的主体。不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不可能很好地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医疗服务改革的目标也就不可能实现。

●医疗公平性改革必须注意消除对任何一个群体的歧视;必须关注社会资源配置对医疗公平性的影响;必须增强体制的合理性以保证医疗公平。

记者:王副部长,谢谢你接受采访。你最近提出一个观点,就是要在医疗卫生管理工作中实现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内涵。你能否阐述一下其中的含义?

王陇德: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对马克思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之最高价值目标的继承和发展。在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作为生产力中最重要因素的人,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三中全会的这一重要决定,“回归”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也为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出了明确的道路。

要在医疗卫生管理工作中实现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内涵――“尊重人、解放人和发展人”,首先必须了解“人”。马克思指出: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位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在医疗服务中,“人”应被分为两个方面,即“需方”――患者和被服务对象,“供方”――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提供者。这是两类特点和需求完全不同的人群,因此,应分别予以研究。

记者:当前,医患关系问题被公众广为关注,你认为目前医患关系有哪些新的特点?

王陇德:要作好科学管理工作,我们不但要研究“人”,还应该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基本立场和方法的要求,研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中,必须研究医患关系。不久前,我们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现阶段医患关系呈现以下特点:(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当的医患之间的委托关系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转化为买卖服务关系,从而影响医疗服务质量,使医患纠纷增多。此次调查显示,有9.64%的医务人员认为医患关系是买卖服务关系。这是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倾向。(2)信息不对称是影响医患关系的基本因素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易引发利益冲突。患者属弱势一方,这就要求医务人员有较高的道德水准。此次调查中,医务人员自身认为医德医风差的占8.95%,说明已有部分医务人员的作风和行为背离了行业执业原则,需尽快予以治理整顿。(3)受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的影响,患者易产生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感。此次调查中,认为改革以来患者满意度下降的医生占62.64%,对医患关系现状不满意的医生占66.07%。医患关系的这种极不正常的现状是我国历史上,甚至在全球都是非常罕见的,需要多方采取措施,尽快改善。(4)当前医疗行为的特点是技术难度高、个体差异大、诊疗效果的不确定性突出。因此,需医患双方相互鼓励,共同承担医疗风险。

记者:通过对当前医患特点、需求及就医、行医规律的分析,遵循“以人为本”的宗旨,你认为目前的医疗服务改革应该坚持哪些原则?

王陇德:首先,医患、供需之间应以患者、需方为本。在医疗服务中,一切工作安排均应“以病人为中心”,大到诊疗方案的设计、执行,小到病房走廊扶手、一个挂钩、一把坐椅、一部电话等的安装,均应考虑到病人的方便和需求。同时还应给病人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帮助病人了解医生的特长和技能,逐步实现“病人选医生”的现代就医理念。以往把看病称为“求”医。从“求医”到“选医”的变化,实质是把民众维护自身健康的权利交还于民,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其次,卫生系统内部管理中应以医务人员为本。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工作的主体。不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不可能很好地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医疗服务改革的目标也就不可能实现。哈佛大学的研究表明,员工满意度每提高3个百分点,顾客满意度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因此,在医疗服务改革中应努力做到:①在充分了解和理解医务人员需求的基础上,满足其合理要求,作到“尊重人”;②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作到“解放人”;③提高其素质与技能,为其造就创新环境,作到“发展人”。

第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从以“管”为主,到以“服务”为主的转变。政府部门不是直接为患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政府制定的医疗服务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必须通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去实现。因此,患、医、政三者的工作结构关系应是一种类似同心圆的结构图。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除制定医疗服务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外,主要应为广大医务人员提供好服务。政府部门为医务人员提供好服务,绝不是与“以患者为本”的原则相抵触,二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第四,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享有。被称为“经济学家的良心”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认为:健康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主要体现;对健康公平的追求不仅包括对结果公平的追求,还包括对程序公平的追求;健康公平还必须考虑到整个资源分配和社会安排。因此,医疗公平性改革必须注意消除对任何一个群体的歧视;必须关注社会资源配置对医疗公平性的影响;必须增强体制的合理性以保证医疗公平。

记者:你最近在一篇署名文章中谈到具体的医疗服务改革措施时,提出首先要遵循规律,请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王陇德:首先是按照医疗保险的大数法则,尽快扩大覆盖面。形成当前群众看病贵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小。因此,一方面要增加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关规定,使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医疗保险制度中来,尽快提高民众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其次是按照“无德不成医”的原则,强化医务人员和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宗旨教育,树立“德为医之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再次是按照“自由职业者”的从业规律,改革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模式,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人”,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人”管理模式,实施国际上对医务人员管理通行的“Parttime”管理方式。此举的好处在于:一是规范医疗服务管理,改“走穴”为有组织的外出会诊、手术,从而保证患者就医安全;二是减轻重病患者的费用负担,特别是陪员、旅费、住宿等间接经济负担;三是充分发挥高技术人力资源的作用;四是为基层医疗机构直接培训人员;五是鼓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技术,优劳优得等。

记者:“加强基层”是医疗服务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你一贯坚持的观点,这方面应该怎么做?

王陇德: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等经济不发达地区,社会办医能力不足,处于市场失灵状态。因此,必须由政府提供资金,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就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在城市,由于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刚性原则和民众有一定的支付能力,社会中蕴藏着较大的办医积极性。只要政府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为民办公益性医疗机构的经营性收入减免税收,其投资收益在公益性事业中使用一定年限后再改变用途时减免税收,并可从收益中提取人员工资等,就会有不少医务人员带资来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一点在许多国家已成现实。这样做的好处是,政府不再投入资金办机构、养人,而是出资为居民购买服务。这样做不但可使医疗卫生投入总量增加,而且使政府有更多力量考虑农村和贫困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部分经济发达、且没有或基本没有农村地区的城区,也可由政府出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但在经营管理上,必须采用注重质量、效益管理的新机制,破除“大锅饭”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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