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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突破50亿元

2007-04-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4日电记者林英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去年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达到58.1亿元,较上年增长了34.86%。这是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年征收额首次突破50亿元。

我国从1994年起正式开征矿产资源补偿费,近年来补偿费征收额稳步增长,2001年为17.5亿元,2005年为43.1亿元。2006年国土资源

部在全国开展了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煤炭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改革试点,在一些省份已经取得了成效。分级征收制度充分发挥了省级以及市级征管机构的作用,有助于提高补偿费的征收率和入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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