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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具有中国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

2007-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实习记者 赵达 本报记者 马兴宇 我有话说

记者:住房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涉及的主要行业,您认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此问题的论述与往年相比有何不同?

李战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房地产业被总

理三次提及,论述共计千余字,远高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比重,充分说明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的重视。我关心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关心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和政府官员关于房地产的各种信息。值得关注的重要观点一是马凯主任指出中国房地产总体是健康的;二是金人庆部长认为不存在中国各城市为解决财力不足而卖地的问题;三是看到在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上各地大致有了主渠道的共识,就是大力建设廉租房,地方政府的责任更加明确了。

上述认识,对于当前社会舆论界过度关注甚至炒作扭曲房地产热点问题是能够起到镇静作用的。我国房地产业取得的成绩、作出的贡献都是巨大的。房地产业现存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和发展的办法去解决,而不能通过否定改革和收缩产业发展的办法去解决。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具有中国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您认为有什么具体含义?

李战军:中国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应该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主要通过市场化和商品化的办法,辅之以政府行政调控的办法去满足日益增长的我国老百姓的住房需求。我们需要的是正确认识和评价我国房地产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形势,用科学的分析作依据,提出可操作性的并有明显效果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不宜将房地产发展中的经济问题政治化、道德化、妖魔化,不宜用缺少总体思路目标的分散零碎的调控措施作为产业长期发展的路径办法。

“具有中国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这一提法就是中央政府将房地产调控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集约用地等政策相结合,意图运用科学发展观来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具体到房地产市场,就是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适度消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

记者: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加强房价监管和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您怎样看待中央政府要求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要求?

李战军:我国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2005年是价格,2006年是结构,今年是企业利润。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调控手段针对的仍是去年中央对房地产市场所提出的四大问题,即投资规模增长过快、房价涨幅过高、供应结构不合理、楼市秩序尚不规范。这些问题依然存在,从政府工作报告表述来看,也是前两年中央调控政策的自然延续。

关于房价上涨的问题,应该看到的是其中价格上涨的合理因素是占主导地位的。因为我国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房地产的发展空间只能伸向原来的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在我国经济超常规发展的过程中,土地和房产的市场价值在长时间内只会处于总体向上的态势,所以说这是一种长期趋势。但不合理的或过快的涨价是阶段性的、非主流的。在平抑房价的态度上,显示出政府的科学发展观。如这次的表述是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而非一味压缩投资规模,后者可能造成几年后楼市的供不应求;另外在供应结构方面,也是力求加大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大多数城市只要认真落实,是能做到的。

李战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易居研究》主编。近一年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要素和建设研究》、《上海市住房保障体系及发展思路研究》、《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及公司类房地产信贷业务应对策略》、《2007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环境分析与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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