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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被严肃处理

2007-04-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记者胡其峰今天从卫生部获悉,深圳市人民医院因违反规定乱收费问题,近日受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院长周汉新被撤销职务,党委书记董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刘明被行政记过,其他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2006年12月中旬,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等问题被媒体公开报道,引

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在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广东省卫生厅、深圳市卫生局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经查,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患者孙某住院治疗期间,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费用2263余元。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深圳市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违反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费用,短短一年左右时间内,在同一问题上严重违法违规且被媒体两次曝光,性质非常严重,情节非常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对医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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