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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人才可个人申请调入深圳

2007-04-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4月20日电 深圳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政策作出重大改革和突破。从今天起颁布施行的《深圳市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突破了以往由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的单一模式,首次开辟人才引进的个人申办渠道,规定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海外留学人员等5类人才,今后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落户深圳。据了解,对高端优秀人才全方位开放个人申办人才引进,深圳在全国尚属首家。

《深圳市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将个人申办引进的人员分为三类,即在职人才、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其中在职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和在职专业技术人才。

办法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指深圳急需大力引进的高学历、高专业技术水平、拥有发明专利的高级人才。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一是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二是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三是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者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四是计算机、通讯、电子、西药等高科技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办法中规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指来深工作时间较长,在所在领域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据了解,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二是属于当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特殊类人才;三是近两年连续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

深圳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还透露,继国内一些城市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实行“先接收后就业”的政策后,深圳此次也对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开放了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渠道,但个人申办条件相对于单位办理的标准要更加严格。

办法规定,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落户深圳,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二)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三)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四)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五)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申办人才引进手续,不受后3项条件的限制。

据介绍,为了避免造成过多应届毕业生落户后不能就业的现象,目前规定接收个人申办毕业生的院校只有38所,相比单位接收毕业生的446所要少得多。

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如何办理引进手续,引进后的档案和户口如何管理?根据个人申办办法规定,各类在职人才、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须通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申办者可以就近选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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