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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多项医保新规

2007-04-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5日电记者冯蕾日前从北京劳动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北京一系列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新政策开始实施,这些新规定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调、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报销、退休人员可就近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等。

据北京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本月起,北京市下调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额由按职工平均工资的7%,调整为按职工平均工资70%的7%。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家庭小时工等。基数下调将减轻个人缴费负担,此举将使北京市约56万灵活就业人员受益。从本月起,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也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据初步统计,北京有十余家医院在开展肝移植手术治疗,患者中北京人达到400人左右,肝移植手术后第一年抗排异治疗费通常在4万元到5万元,维持治疗中的抗排异治疗费在2万元到3万元。此举是为了从实际解决危重症患者的医疗费负担,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本月起,在北京持有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存折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可以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可通过居住地街道(镇)社保所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医疗费报销地点等信息的修改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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