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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高招加分政策

2007-05-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5月11日电福建省在今年的高招中,老师的孩子报考师范院校将不能和往年一样享受加分照顾了,而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是《200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作出的新规。

据了解,今年福建高招细则中最大的变化是调整了加分照顾政策。来自当地高招部门的消息称,此举

是为了减少地方性的照顾政策,以便和全国性照顾政策接轨。另外,今年福建考生在录取时,将首次收到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以防止招生诈骗。

据了解,今年福建高招加分政策有三大变化: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的教师子女,照顾政策由去年的加5分改为优先录取照顾;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农村学校县以下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的子女,照顾政策由去年的加10分改为优先录取照顾;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加分政策由原来的加10分改为加5分。

根据该细则,省级、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报考福建省内高校时,将继续分别享受加20分和加10分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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