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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将为残疾人办十件实事

2007-05-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5月16日电(记者苗家生、毕玉才)在我国第十七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沈阳助残月”活动近日启动。这次活动将广泛动员全社会开展扶残、助残和展示残疾人风采系列活动,推动落实为残疾人办的十件实事,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据沈阳市残联负责人介绍,沈阳市今年将

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其中主要有:将城乡低保户中重度残疾人按分类救助的优惠比例由原上浮10%提高到20%;对人均月收入为260元-300元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医疗、教育、住房、供暖等方面给予一定救助;将低保户中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标准提高10%;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轻度残疾人,在部分地区实行“居家养残”;农村“双残”低保户家庭的建房补助标准上浮20%;选拔优秀残疾人在全市街道、乡镇和残疾人超过50人的社区从事残疾人专项工作;在全市10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建立850个社区康复站,2000个家庭康复点;设立贫困残疾人救助中心,开通热线电话,实施救助和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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