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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公共文化事业

2007-05-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青言 我有话说

据报道,深圳市近年来积极推动社会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使得市民出户一公里就能享受到公共文化设施提供的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种发展经济不忘文化,实现两个文明同步推进的做法,正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贯彻和落实,必将有力地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和全面进步。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这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呈现出来的一个重要特征。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一新的趋势,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加快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是实现我国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历史经验表明,文化事业发展的滞后,必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下大力气发展社会文化事业。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公共文化事业,也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地发展好公共文化事业,更好地弘扬先进文化和价值观念。

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要体现出均衡性、高效性。城乡、区域公共文化资源分布不均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差距大,是目前许多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因而,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必须有区别、有重点地安排、部署,坚持调整和新增并重,不断挖掘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基层和农村是公共文化资源相对贫乏的重点地区,重心下移,加大文化资源向这些地区的倾斜,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加强领导,积极发挥调控作用,抵制不良文化产品的流行和泛滥,确保公共文化事业朝着正确发展方向。

社会力量的大力参与是公共文化发展的趋势。长期以来,公共文化被理解为只是政府的事情。事实上,公共文化是一项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事业,它的发展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发展社会公共文化事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加快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推进职能转变,由主要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建立健全各种政策和引导机制,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提供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广大群众也要积极转变观念,从单纯地参与公共文化活动转到参与建设公共文化上来。

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和完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积极促进社会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营造丰富、生动的社会文化生活氛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多提供群众普遍欢迎的文化服务。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形成合力来推动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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