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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与《诗》中的葫芦

2007-05-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侯敏 我有话说

《诗》之兴,作为中国文化最古老的象征系统,其艺术表现及文化内涵,前人早已给出了不同程度的揭示,而对哲学领域的《易》之象的象征表现却有所忽略。其实,二者是根源于一个共同的古老象征系统,且都是意味与形式的统一。

最早将《诗》之兴与《易》之象统一在隐喻与象征中的人是刘勰,《文心雕龙・比兴》

谓: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

这番话很容易让我们想起《易・系辞传》对易象的解说:“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刘勰也曾说:“比显而兴隐。”其后,历代学者对此也都有所认识。唐代孔颖达《周易正义》:“凡《易》者,象也。以物象而明人事,若《诗》之比喻也。”明代张蔚然《西园诗尘》:“《易》象幽微,法邻比兴。”章学诚《文史通义》:“《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闻一多《说鱼》:“隐在六经中相当于《易》象和《诗》兴”,“象与兴实际都是隐,有话不能明说的隐。”

这样的兴、象都与某些意识形态内容有着秘密的关联。“虽然兴与象一个抽象为哲学的阐发,一个升华为情感的表现,但二者在截取那些物理事实作为自己意象阐发的媒介时,就不能不从传统出发,情感与哲理的阐发就不是单纯的物理形式,而是富有意味的文化系统。”我们可以将一些经过破译的《诗》之兴象引入《周易》,那种契若合符,真是让人感觉象征的意味无穷。在此我们仅以葫芦兴象为例。

许多研究者都注意过葫芦与性、与生殖的关系,都是缘于葫芦的外形与怀孕的母体极为相似的缘故。“在我国的汉、傣等二十几个民族中,巨腹豪乳的妊娠期妇女,被外化为葫芦”,“避水工具(主要是葫芦)象征了怀孕的母体,则葫芦一天天地成熟,……就是象征了母腹中的婴儿一天天成熟”。然而,闻一多先生在著名的《伏羲考》中,通过对大量的神话传说故事的分析考证,又将葫芦的象征意义更深一步地推向先祖和创生的内涵。

葫芦创生:

分析四十九个故事的内容,我们发现故事情节与葫芦发生关系的有两处,一是避水工具,一是造人素材。

最早的传说只是人种从葫芦中来,或由葫芦变成。避水工具中的葫芦,也还是抄袭造人素材的葫芦。葫芦先祖:

我们想到伏羲、女娲莫不就是葫芦的化身。或仿民间故事术语说,一对葫芦精。

我以为包与?都是较古的写法,包?若读为匏,即今所谓葫芦瓢。

女娲为“娲”,以音求之,实即匏瓜。“包?”与“娲”,“匏瓠”与“匏瓜”皆一语之转。

这是将上古神话中作为人类始祖的伏羲、女娲,皆看作是葫芦的化身。上古神话中还有“开天辟地”的始祖盘古,“‘盘’与‘?瓠’之‘?’古通用,‘古’与‘瓠’音近,‘盘古’即为‘?瓠’,而‘?瓠’就是葫芦。”总之,创造人类及世界万物的始祖乃是葫芦转化,“至于为什么以始祖为葫芦的化身,我想是因为瓜类多子,是子孙繁殖的最妙象征。”由创生、始祖,再引申到男女性爱、婚恋等方面的意义,正是葫芦作为隐喻意象在《诗》之兴及《易》之象中的真正涵义。

《大雅》中的《生民》与《?》是五首周民族史诗中的两首。《生民》叙述的是周人始祖后稷的诞生、成长经历,诗中亦有“瓜瓞唪唪”这样的句子。瓜瓞在此虽不是兴象,但也是个隐语。以后稷的先祖身份而言,其葫芦先祖的意义是很明显的。《?》虽不是讲民族始祖的,但古公?父毕竟是周代王业的奠基者,也具有创始的意义,因此诗才以象征创始、先主的葫芦瓜兴起,以影射此意。

而《风》诗中以葫芦瓜起兴的诗,内容则多与男女性爱相关。先看《豳风・东山》第三章:

我徂东山,滔滔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洒扫穹窒,我征聿至。有敦瓜苦,?在栗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

《毛传》曰:“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即妇人思念久役在外的男子,盼望他早日归来团聚。这里有徂于东山的男子,也有叹于室家的女子;这里有象征男性的鹳鸟,也有象征女性的薪。“在《诗经》中,薪类隐语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类”,“薪从树来,一般指女性”,“继而喻指妻室与婚姻”。与鹳鸟、栗薪这样的隐语一同出现的瓜,绝不仅止是用来比喻女子或男子的苦处,它是男女之情、夫妻团聚、结婚生子的隐语。《礼记・昏义》记有,男女成婚,应“共牢而食,合卺而?”。孔颖达疏曰:“卺,谓半瓢,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卺。”夫妇各执一瓢而饮,以两瓢相合象征夫妇合体。此处由瓠瓜意象果然引出第四章男婚女嫁时的欢乐情景:

仓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

我们再来看看葫芦在《周易》中的隐喻意义,《泰・九三》: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闻一多先生在《周易义证类纂》中说:“包读为匏……包荒即匏瓜,声之转。”此爻象则是以中空之匏为腰舟来渡河,与《诗》“深则厉,浅则揭”(言水深则带匏于身以防溺,水浅则荷于背上可也)大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其隐喻之意也是相同的,都是天地、阴阳、男女相交相合的象征。《象》曰:“天地交,泰。”《彖》亦云:“天地交而万物通也。”故《泰》有化生万物之义,爻辞以葫芦为象,首先取的是葫芦的创生意蕴。又《泰》六爻皆阴阳相应,此又是男女结合之象。九二的正应是六五,六五象为“帝乙归妹”,是以帝女出嫁象来与葫芦的喻意相应。亦如《诗》以葫芦起兴,而引出“之子于归,皇驳其马”(《豳风・东山》)、“士如归妻,迨冰未泮”(《邶风・匏有苦叶》)一样。

《周易》中还有一以葫芦为隐语的爻象,《?・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卦名为?,高亨《周易古经今注》:“余疑?、遘皆借为?。遘?周声系,古通用。??古亦通用。”“而‘?’是‘媾’的初文,在殷周金文中,‘媾’即取象于两鱼相交。”《序卦》曰:“《?》者,遇也。”六爻爻辞,也无不秉承卦象之意,都与男女的择偶、婚配、怀孕、生子等内容相关。其中九五爻辞,作为隐语的是“包瓜”,即匏瓜,也就是葫芦。只因葫芦的外形与怀孕的母体极其相似,而成为其象征意象,此爻的隐喻意义就是女子怀孕生育。

可见,《易》之象与《诗》之兴都是包含着一定意蕴的隐语。然而,兴与象的这一隐,对于当时有着共同的文化心理的古人来说,隐是不用明说的。而对于我们这些随着时代变迁,文化心理已发生重大变化了的后人来说,《诗》与《易》皆因隐而成为难以理解的文化之谜了。对兴与象文化蕴含的探索与揭示,则是研究《诗》与《易》思想观念的重要途径,也是当代学者比较热衷的课题。(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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