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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为农民工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007-05-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日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司法厅局领导、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聚集郑州,与劳务输出大省――河南省司法厅的负责人达成共识:联手打造农民工法律援助省际协作机制,让农民工在省内省外都可以享受到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带来的方便、

快捷。这是我国法律援助系统转变作风、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之一。

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时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一系列材料。由于打工者户籍和工作地不在一地,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不得不选择返乡准备资料,影响案件进程。从建立了绿色通道起,一些地方便开始实施农民工“无障碍”异地申请法律援助行动。

早在年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就在15个省区市设立专门为农民工维权的公益律师组织。河北、天津、宁夏、吉林等地的律师协会在政府支持下,相继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在福州务工的188万农民工,年初领到了“法律援助证”。持有“法律援助证”的农民工,不用其他证明材料和审核手续,凭证就可向当地工会组织或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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