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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网络论坛经营者须对内容负责

2007-05-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柏林5月20日电(记者王怀成)德国汉堡州级法院第24民事法庭最近判决德国一网络论坛经营者马丁・吉斯败诉,强调网络论坛经营者即使非故意和不知情也要对发表的内容承担责任。

吉斯经营的网络论坛曾因一些贴子遭第三方的警告。他上诉法院,希望“给予所有论坛经营者法律保护”,但法院未支持

吉斯。判决指出,涉及方有权要求停止网上侵权行为,无论网络经营者对这些言论的态度如何,提供传播平台已构成侵权,必须为传播言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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