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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开展随访服务

2007-05-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尹肃  记者苗家生、毕玉才)家住辽东山区的一位患者,2005年在辽宁省人民医院做了心血管病介入诊疗手术,没想到时隔一年多,医院党委领导亲自带领有关医护人员前来随访,进行用药和康复方面的指导,患者深受感动。一些出院患者感慨地说:这种随访服务就像医患关系的润滑剂,化解了医

患矛盾,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辽宁省人民医院这一做法,在医患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近两年来,辽宁省人民医院共通过电话进行随访服务4万多人次,通过信函进行随访服务2万多人次。同时,结合“医疗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对部分出院患者登门随访。在每位患者出院前,医生在为其写病志时都要提出出院后的治疗及康复指导意见,同时将随访记录单下达到患者服务部,有随访需求的患者也要将联系方式留给院方。医院要求对所有出院患者,只要能找到联系地址或电话的,都应进行百分之百的随访。在开展随访服务过程中,该院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精神,如对乙型肝炎等传染病患者,保护其隐私,如无随访需求,医生尽量不打电话询问病情,以防被人旁听。对出院患者的正常要求,院方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一些农村出院患者,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药费需要病志,医院就将病志复印后寄给患者。

针对有些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对医院提意见有顾虑的实际情况,辽宁省人民医院在患者出院五周、半年、一年后各邮寄一次调查问卷,征求对医院工作和医护

人员服务的意见。医护人员在随访中除了询问患者出院后的状况外,还特别注意了解患者在住院过程中的疑问。一位曾在该院做三叉神经痛手术的患者在随访时提出医院多收了麻醉费用,负责随访的护士立即与医院麻醉科协调,查看了当天的手术记录,得知该患者的手术时间为1小时20分钟,对其所收费用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遂及时向患者作了解释,消除了患者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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