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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方木结构文物建筑保护修缮确立准则

2007-05-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8日电(记者李韵)东亚地区文物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今天在京闭幕,并形成了古建修缮的指导性国际文件《北京文件》。

此次由中国国家文物局、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联合举办的国际会议,汇聚了来自

上述机构和20个国家的64位遗产保护精英。24日至28日的会议期间,代表们研讨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准则、理念和一些具体做法,尤其是重点阐述了东亚地区文物建筑的特点以及由此产生的一些独具特色的修缮理念和做法。在充分交流、讨论的基础上,代表们形成共识,一致通过了《北京文件》。

《北京文件》针对东亚地区历史建筑的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保护原则和要求,就一些具体做法作了明确规定,既充分尊重文物古迹保护所必须遵循的共同原则,又充分考虑到东亚地区在独特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古代建筑的鲜明特色。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闭幕式发言中指出:“如果说《威尼斯宪章》是基石,《北京文件》则在尊重和维护宪章精神的基础上,为东方木结构文物建筑保护修缮确立了相关准则,就中国、东亚地区、东方乃至世界的文物建筑保护的一些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有利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木结构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作的规范开展。”

代表们还考察了北京的三处世界遗产地――故宫、颐和园和天坛,详细了解这些文物保护工程的背景、程序、遵循的原则、具体的做法等,并将在会议结束后,对北京世界遗产地的保养和修缮提出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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