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创建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

2007-05-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宫苏艺 我有话说

2007年4月开始,中宣部、公安部、文化部等10部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

日前,就文化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承担的主要任务、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下一步的举措等问题,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文化部承担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这次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目的是使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得到及时清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上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整顿一批管理秩序混乱的互联网服务单位,规范网络管理的各项秩序,让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文化部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主要任务是,加强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取缔;对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传播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提供含有淫秽色情信息文化产品的,由文化部依法查处,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问:在前一阶段的专项行动中,文化系统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文化系统采取了四方面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妥善部署。文化部就此次专项行动专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网络文化管理问题,就网络文化管理、互联网有害信息的打击和清理及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部署。5月23日,文化部召开了“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论坛,邀请国内互联网专家和学者,共同探讨和研究网络有害信息的防范与打击工作。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各级文化部门充分认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部署准备阶段,重点加强了对社会公众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宣传力度,扩大专项行动的积极影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网上群防群治,遏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努力形成共建共赢的精神家园。

三是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各级文化部门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第一季度全国共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43284家(次),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4486家(次),处罚违法经营案件13869件,停业整顿4473家,取消经营资格611家,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对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配合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同时,将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终端场所――网吧的治理,纳入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提案工作之中。

四是积极配合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的依

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成员单位,在文化部门职能范围之内,对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坚决查处;涉及其他部门所管辖的职能范围的,做好信息沟通和案件移交等工作,提高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工作的速度效率。

问:请问文化部门在下一步的专项行动中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根据中央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文化部作出以下工作部署:

――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一是禁止为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链接提供便捷;二是要求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发现上网消费者登陆、浏览带有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网站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加大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的监管力度。一是要求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需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二是要求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需要备案的在期限内报文化部备案;三是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自我审查制度,有专门的审查人员对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其审查

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

――积极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网吧监管平台和监管技术,封堵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传播。

――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在加大对合法网吧监管工作的同时,根据职责分工,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黑网吧的清查、取缔工作,大力整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违法经营行为。

――推动网吧和互联网文化单位行业自律。要求对其经营行为开展不间断的自查自纠。从信息推送源头到信息服务终端,全方位地加强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防范和清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