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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就是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2007-06-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龙军 本报通讯员 禹俭 我有话说

“新农合就是农民健康的保护伞!”湖南省醴陵市泗汾镇淇田村村民瞿冬生感慨地说。瞿冬生今年52岁,2006年5月因鞭炮爆炸导致全身烧伤,在醴陵市中医院住院做手术,共花费医疗费7万多元。2006年,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为病情严重,花费大,而且家庭贫困,在住院期间他就得到最高补助1.5万元,相当于他4年多的

收入。

2005年,“新农合”刚推广的时候,泗汾镇的部分群众还持怀疑态度,“医疗保险不是只为那些有单位的人搞的吗,难道我们农民也能搞?”有些村民迟迟没有加入,然而,当看到有村民得到优惠补助后,村民们纷纷上门要求参加新农合,2007年参合率达到90.3%。

为确保新农合取得实效,醴陵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科学的补偿机制,对基金的使用情况定期检测和分析,合作医疗补助实行“即生即补”;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所有基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所有药品进行目录管理,严格控制自费药品、项目的比例;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管理机制,对所有新农合经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网络管理,通过网上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大大提高了合作医疗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据统计,醴陵市参合农民由2005年的60.96万人增加到目前的77.58万人,参合率由73.79%提高到93.94%,全市住院医疗补助累计人次达8.54万人次。全市累计补偿金额达5836.96万元,其中最高补偿住院费用达1.5万元。在醴陵,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一改过去的冷冷清清,变为现在的人满为“患”,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明显提高,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大大减少。该市实施的新农合取得了参合农民满意、定点医疗机构满意、政府满意的良好效果。

从醴陵看全国,新农合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如何让它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为更多的农民撑起保护伞,成为我们当前的现实问题。“新农合是农民的保护伞,也是政府得民心的利民工程,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把它落实好”,湖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林安弟表示。今后,湖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的支持力度,要让更多的群众参加新农合,享受好政策。同时,带动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合作医疗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为农民提供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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