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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让行政权力透明高效运行

2007-06-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郑北鹰)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要盖百余个章;开办一个批发市场要盖一百多个章……这些曾经让企业头疼不已的众多审批手续正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自2001年国务院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

,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改革的五项原则,对工商机关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作了彻底清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制度,创新体制,加强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国家工商总局原局长王众孚同志,现任局长周伯华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多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工商机关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逐一对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反复、彻底的清理,到目前已分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9项,改变管理方式2项,保留24项。取消和调整项目的数量占总局原有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57%。近日,总局按照国务院领导小组的要求,再次对行政审批项目作了彻底清理,逐项认真研究,提出了取消和调整一些项目的建议,已报国务院审改办审核。

与此同时,总局对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的所有法规依据进行了彻底清理,共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1233件,废止了总局发布及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356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中规章10件、规范性文件346件。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国家工商总局逐项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做到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完备了企业注册大厅、商标注册大厅设施,提供良好的办公服务环境,提高了行政效率,方便了当事人。同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初步实现了当场登记。工商企业登记机关将受理、审查、决定程序一并进行,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大大缩短了企业办理登记的时间。

各地工商机关也将各项行政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材料目录、收费标准及依据、申请书格式文本等,通过在注册大厅公示、发放小册子、上网等方式,向社会群众公开。多数工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到了行政审批结果公开和部分执法信息公开,成效明显。天津市工商局加大“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建设,全年当场核准企业名称率达90%,当场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达82%。

经过前一阶段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很多企业形象地用“四多、四少”来概括工商机关在注册登记方面的新变化:申请途径多了,企业往返次数少了;登记事项透明度多了,企业申报的材料少了;登记机关服务内容多了,登记时间少了;企业的市场商机多了,与政府打交道的麻烦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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