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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故事中的“阳光”品质

2007-06-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韩进 我有话说

香港泰德集团、阳光卫视董事长兼总裁陈平先生为他主编的一套“阳光财富”丛书(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写有一篇几百字的小序,把做人做事的道理说得明白透彻,是难得一见的财经励志美文。

“阳光

财富”丛书包括《财富中国之财富英雄》、《财富中国之财富传奇》、《财富中国之财富魔杖》,精选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的牛根生、王中军、陈天桥、董明珠等91位财富人物的传奇故事,无一不体现了“阳光财富”所具有的智慧、坚毅与勇气,张扬了走正道、讲德行、负责任的“阳光”品质。陈平先生希望通过这些精心选择的故事,给前行者带来力量,给后来者带来启迪。

“阳光财富”丛书中的财富故事,都在陈平的阳光卫视展播过,因为是讲述这个时代的英雄传奇,聚焦英雄成功的“阳光”魔杖,陈平提出了“阳光财富”的概念,或许“阳光”二字多少有来自阳光卫视的灵感,我认为是有感而发,正如陈平所言,冷战以来,全球热评“财富英雄”,“财富英雄榜”层出不穷,但观其评价标准,金钱多寡,唯此为大,不究其来历,不谈其做人,不论其做事,结果是,今日登上万人瞩目之财富英雄榜,明日沦为媒体热炒之阶下囚,这样的情形几乎月月上演,人们也见怪不怪了。这是社会的悲剧,因为社会的价值观与评价标准出现了偏差,没有“阳光”可言。

追求财富乃人之天性。不论西方的《古希腊罗马神话》,还是东方的《一千零一夜》,两部人类最早的文学作品,就记录了很多人类追求财富的传奇故事。阿里巴巴的“芝麻开门”为你打开宝藏之门,阿拉丁的神灯照亮你的财富之路,这些集“英雄、传奇、魔杖”之大成的“财富文学”,不论情节多么曲折,都有一个阳光的尾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各得其所,大快人心,这也是人类向往光明的天性。所以,对“阳光”与“财富”的追求从来就不矛盾,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对金翅膀。

显然,财富不能简单地等于金钱,即便是通俗、狭义的界定,也应该是“知识加金钱”。没有知识,不讲情理,一味“向钱看”,就会陷入“人为财死”的极度“利己主义”,损人又害己,与“阳光财富”利己利人的品质背道而驰。

利己利人的阳光品质,集中体现在财富的使用和占有上。陈平说得好,“财富”概念属于人类社会的范畴,人是群体生物,为了生存,既得利己,又必须利他,所以“财富所有者”之“财富”,既要用于己,也要用于“他”,此“财富”为“阳光财富”也!财富所有者又如何占有“财

富”呢?答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道”即合法、合情、合理。所以,陈平认为,若财富所有者欲荣登“财富英雄榜”,则不仅要符合取之有道,还得加上享之有“度”、用之合“理”。这“度”即享受而不挥霍无度,这“理”即用之造福于社会,此为“阳光财富人物”者!有“阳光财富人物”就有“阳光财富企业”。何谓“阳光财富企业”?合法创造利润与肩负社会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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