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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7-07-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产业管制中蕴含机会主义的制度安排机理

浙江工商大学何大安在《学术月刊》(2007.5)发表《论政府产业管制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文章指出,产业管制实质上是政府与厂商之间的一种强制性契约,尽管这种契约不像纯粹的市场契约那样具有风险的显著性,但它同样会导致厂商和政府

的逆向选择和机会主义行为。产业管制中的机会主义风险产生于政府、厂商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契约的不完备。我们可以将其视为政府产业管制在制度安排上的一种机理来看待。作者还指出,产业管制中的机会主义既单独出现在政府或厂商行为中,也出现于以制订和执行契约为背景的政府和厂商互动过程之中。

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很有必要

厦门大学胡培兆在《中国经济问题》(2007.3,双月刊)发表《中国经济曲线趋势》的文章指出,现代世界的市场经济是市场机制和国家机制两手并用的国家市场经济,国家干预已是市场经济不可阙如的内在范畴。1993年中国实行的就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世界通常的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世界通常的市场经济是自然生长成熟起来的自发的市场经济,有数百年历史,中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是通过改革从计划经济逐步转变过来的,可称为转型的市场经济,这个转型已基本完成但尚未完结。因为以上特征,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和谐平稳地运行负有更多的责任。

文化市场的基础是群体存在及共同参与

云南大学陈庆德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5)发表文章《市场体系的生存基础与文化产品的市场进入》指出,要把“市场”概念作为一个有用的理论分析工具,基础前提是必须把“市场”视为经济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以买卖为基点,把不同的人及其组织联结为一个结构性的存在。文化市场不是单纯建立在个体参与的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群体存在及其共同参与的基础上,这是文化市场相别于一般物质产品市场的一个基本特征。在当代社会中,文化市场虽然也是一个受资本主控并按照资本律令行事的、与其他市场现象并存的平行结构,但文化产业的市场分析问题,不能仅囿于所谓的赢利层面,还蕴含着更深刻的社会关联性。人们购买文化产品的根本价值所在,是能给他们带来群体认同和文化整合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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