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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法国搭车现象

2007-07-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巴黎记者宋斌 我有话说

当前,世界石油价格持续维持高位,各国对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渐高。在此背景下,“搭车”这种经济和环保的出行模式在法国渐成气候,日常上下班的搭车现象更是受到民众喜爱。

目前,法国的搭车现象不仅发生在同事、邻居和朋友之间,对素不相识的“顺路者”,一些车主也愿意接纳,而这种“顺路搭车”的接洽与联系主要得

益于众多的“搭车网站”。根据法国相关法律,这些网站服务商推出了搭车服务的供需双方必须遵守的事先约定,其中包括费用、保险和事故处理等条款。登陆此类网站的客户一旦完成注册,将被视为完全同意和接受网站规定,而客户注册行为也将作为司法部门裁决因搭车而产生诉讼案件的依据。

不同网站对搭车有各自规定,但涉及诸如费用和安全的条款内容基本一致。搭车者必须年满18岁,属于自愿参与免费形式的非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搭车者应该保持车内清洁,不得干扰驾驶员,而坐在前排的搭车者必须持有驾驶执照,熟知交通规则,以免影响驾驶员行车;车主可以根据燃油消耗和高速公路费等收取非赢利性质的成本,行程25公里之内按每公里4欧分收取,也可以采取固定收取1欧元的办法,针对较长路程和无法找回零的计算麻烦,车主还可以收取包月或包周性质的固定费用,但这些费用仅是成本,不能产生利润。对多个搭车者,车主必须要征得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意,收取的总费用也不能超过行程的总成本。

其实,搭车行为产生的最令人担心的问题是车祸伤亡事件。因此规定要求车主和车辆必须符合上路规定和具有相应的保险,而且在搭车前双方均有义务出示和检查此类证明。搭车者属于车祸赔付的第三者概念,受到欧洲第三者普及责任险的最低保额的服务保障。车主也应事先向保险公司备案,否则,在车主无法提供确凿的非赢利性质证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付可能会受到影响。另外,上下班的搭车者也可以享受单位为其办理的上下班途中因车祸造成丧失劳动力的保险保障。

法国的搭车现象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主要缘于公共交通网络的不健全和节省出行费用的考虑,目前这种行为已被民众接受且逐渐扩大到长途旅行之中,因私需要赶赴其他城市的搭车者完全可以在网上寻找“顺路”车主。媒体认为,搭车行为具有众多好处。一是节省费用,面对油价居高不下,搭车者可以按人数分摊交通费用;二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理念,虽然欧盟不断提升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但CO2的减排一直受到汽车销售数量增加的制约;另外,堵车现象也最令民众难忍,减少车辆上路,恢复道路的平和,也是一个直接原因。目前,法国各地方政府也都意识到“搭车”出行具有诸多益处。

在法国,每2人就拥有1辆轿车,目前搭车的比例已上升到出行轿车的5%。但一项统计表明,在法国各城市的上下班交通高峰期,每辆轿车的运载人数只有平均1.3人。因此,有识之士认为,虽然鼓励“搭车族”出行尚存较大空间,但政府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方式才是解决民众出行的根本。(本报巴黎7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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