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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不得安排到娱乐场所实习

2007-07-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王庆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近日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中职学生不得安排到娱乐场所实习,每天顶岗实习的时间也不得超过8小时。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

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另外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同时,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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