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丝绸制品抽样合格率75.5% 针织T恤衫抽样合格率73.8%

2007-07-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吕贤如)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了对丝绸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丝绸制品主产地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4地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5%。

抽查发现,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

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是: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少数产品耐水、耐洗、耐汗渍或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个别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其中1种产品水洗后裤长缩短10%;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专家建议,鉴别是否为蚕丝,除看外观、摸手感外,还可用燃烧法,丝绸线头在燃烧后,有类似毛发烧焦的气味。洗涤时应采用专用中性洗涤剂用凉水手工洗涤,不宜长时间浸泡在洗涤液中,洗后拉挺晾在阴凉处,切莫在阳光下曝晒,晾至八成干,可用湿布遮覆后熨烫平整,熨烫温度不宜过高。丝绸服饰应悬挂保存。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吕贤如)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了对针织T恤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10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8%。

抽查发现,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耐水、耐汗渍色牢度4项强制性指标全部合格,耐洗色牢度和起球2项使用性能指标也全部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其中有1种直向水洗尺寸变化率高达10%,另1种水洗后扭曲率为10.1%;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个别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不合格;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

专家建议,洗涤T恤衫时,应按标识说明选择洗涤方式和洗涤用品。使用洗衣粉应注意用水溶化,否则未溶解的洗衣粉含有微量增白剂,粘在衣服上长时间局部浓度过高,易造成衣服色花。深色衣服第一次洗时先用盐水浸泡1-2小时,印花衣服最好翻过来洗,晾晒时应晒反面并避免暴晒,这样可防止衣服褪色和发黄变硬。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