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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从体制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弊端

2007-07-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邢兆远)7月10日,记者在泰安市葛石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看到,各村的账目和资金等都由这里管理;在各村的入账原始凭证上,都有注明的用途和经办人、村负责人、村理财小组、镇代理中心的审核盖章,并且所有凭证都可随时从网上查阅。据介绍,泰安市稳步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实现农村财务管

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目前像葛石镇一样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乡镇已达到62个,占总数的72%。

为什么要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泰安市委书记耿文清说,农村财务问题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农村稳定和社会发展,涉及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是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从体制上彻底解决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弊端。

从2002年开始,泰安市逐步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他们在坚持“四权”(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内容包括会计核算、财务公开、账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等。制定出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乡镇代理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做到账务处理程序化、制度化,做到内容、程序、时间、地点的规范和统一,增强了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消除了群众的疑虑,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现在,较早进行试点的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新泰市都建立了县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监控中心,实现了管理电算化、监督网络化。

实行委托代理制后,村级所有收入情况都必须在代理中心详细登记,所有资金随时上交代理中心,从源头上监控村级的各项收入,较好地解决了该收不收、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避免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各村所有账目和资金都在代理中心保管,村干部离任时,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确保了村集体账目和资金的安全,消除了矛盾,维护了农村稳定,保证了村级政权的正常运转。日常开支实行了备用金制度,遇有重大开支要提前写出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层层论证,层层把关,杜绝了随意决策和随意开支,避免了村级新债务的产生。据了解,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的村,80%的村近两年来没有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充分发挥了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作用,村级开支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最后经代理中心审计后记账,每月定期向群众张榜公布,避免了村资金自收自支、自管自用、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现象的发生。群众如有疑问,可以随时到代理中心查询,确保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干部清白了,农民明白了,行政村因财务问题诱发的上访案件大幅度下降,干群关系融洽了,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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