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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护农”行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2007-07-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郑北鹰在近日结束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获悉,仅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万件,受理农资投诉1.1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全国各级工商部门对农资

商品生产经营者已严格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同时,强化农资商品源头监管,拒绝来路不明、假冒伪劣的商品进入农村消费市场,广东省工商局组织对全省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状况进行摸查,列出质量较差商品名单,实施分类监管、定向监测。山东省工商部门与进入辖区的农资生产企业、总经销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规定凡是农资商品进入辖区,都要向辖区工商部门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等资料,主动报检。

为有效净化农资市场,各地工商部门突出了一个“严”字,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不留死角。

在吉林、湖北、安徽、宁夏等地,突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信誉差和坑农案件屡发的重点市场,实行拉网式的检查。青海、重庆等地工商部门结合落实网格(片区)监管责任制,采取“盯牢”、“堵死”战术,提高了对B级(警示企业)、C级(失信企业)的巡查频率,对假劣农资可能进出市场的渠道进行了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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