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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救灾民心暖

2007-07-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肖国忠 我有话说

据近日报道,今年以来,由于我国部分省份先后发生洪涝、雪灾、风暴潮等严重自然灾害,中央组织部先后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2030万元,用于帮助受灾地区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修缮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读此消息

心中颇有感慨。

中组部下拨党费支援灾区已经不是第一次。据统计,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区(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万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同时,下拨党费支援灾区也不仅仅限于中组部,由于中组部的示范作用,一些地方也曾从自己管理的党费中拨出救灾款下发给灾区群众。比如,去年四川大旱时,四川省委组织部就曾从省管党费中下拨200万元,帮助受灾地区恢复生产。

按照有关党费使用的规定,作为党的活动经费的重要补充,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训党员;(2)订阅、购买有关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依照上述规定,救灾本不属于党费的使用范围。如果说,政府部门下拨救灾款帮助群众生产自救尚属于其职责范围,那么,一个政党以党费作为救灾款下拨给灾区人民,则完全是一种党性的体现。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始终和人民大众站在一起,同广大群众同甘共苦、患难与共,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弃人民群众于不顾。这也是我们党和其他所有政党的本质区别。

当然,是否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患难与共,不光要看党的宗旨,更要看实际行动。下拨党费帮助群众救灾,就是一次同甘共苦、患难与共的实际行动,是一种“雪中送炭”的高尚行为。用自己的活动经费帮助群众救灾,义无反顾地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这恰恰是我们党忠实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尤其重要的是,党费救灾在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的同时,也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进一步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而能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于为人民服务的实践。

可以想见,当灾区人民依靠党费得以重建家园时,当灾区孩子们依靠党费得以重返校园时,当灾区农民依靠党费得以生产自救时,他们内心该有多么感动,该有多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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