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录用公务员坚持男女平等

2007-07-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日前,甘肃省政府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并予以批准,《意见》指出,将加大女干部的培养和任用力度,到2010年,女干部占全省干部总数的比例要达到32%以上。在录用公务员时,将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保证有足够数量的女性进入公务员队伍。《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鼓励妇女广泛参与社

会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力争到2010年,90%的村民委员会和100%的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有女性。逐步提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同时,做好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大龄妇女就业,使女性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总从业人员的40%以上。省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巾帼就业资金,实施巾帼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帮助妇女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陈彩虹)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