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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阳光普照新农村

2007-07-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我有话说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标准涵盖了经济社会生活五个方面,每一个方面都离不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无论是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还是农民的致富,都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和支撑。

“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繁荣新文化。”随着新农村建设脚步的加快,在广袤的农

村大地,文化事业犹如一江出涧的洪流,以前所未有的气势迎来发展的春天。

“富”了口袋不能“穷”了脑袋

两年前,山东省临清市大辛庄王坊村村民任常在办起了一个养鸡场,由于缺乏技术和专业知识,鸡场经营状况并不是很好,当年的一场鸡病让他差点赔了本。半年后,他参加市里组织的科技特派员培训,掌握了养鸡专业知识,仅用了不到两年时间,他的养鸡场就发展为年孵化鸡苗7万只以上的特色企业。同时,他还向村里其他村民提供鸡苗,回收种鸡,在他的带动下,王坊村村民很快走上了致富路。

发生于任常在身上的变化,仅仅是科技富农、知识兴农的一个缩影。农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主体,从一定程度上说,其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兴衰。农民的知识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经济上去了,文化下去了”的农村不是新农村,“富了口袋,穷了脑袋”的农民也不是新农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倡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创造作用。

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从2006年起,农业部、财政部开始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对务农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培训。2006年该工程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0个县、10000个村实施,共培训专业农民40万人,辐射培训100万人以上。通过培训,提高了农民的务农生产水平,促进了家庭经营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许多地方通过开办水果、蔬菜、食用菌、养猪、养鸡等专业的培训班,建成了一批专业村,形成了支柱产业,达到了“办一班,兴一业,富一村”的目标。

培育新农民必须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农民成为会经营的能手,必须完善基层民主,使农民在自治中发挥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必须加快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整体素质。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河南等27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实施,全国共有1936个县的8917个培训机构承担了培训任务。中央财政安排“阳光工程”专项补助经费6亿元,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50万人,实现就业300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85%以上。经过“阳光工程”培训,许多学员达到了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水平,就业能力明显增强,大多数参训农民获得10个月以上的稳定就业岗位。用知识和科技武装农民的头脑,“阳光工程”提高了农民的外出就业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从“送文化”到“种文化”

江西省吉安县万福镇农村教师曹煌春创办了书舍,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这一免费图书馆已经拥有各类藏书1.8万册,辐射了本村和邻近三个村1200余户,近40000名村民,乡亲们亲切地把书舍称作“山乡明灯”。

新农村需要新文化,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需要知识和技术的支撑,加快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计,它关系到农村几代人的切身利益。

为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近年来,国家把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放在重要位置。财政加大投入,实施“送文化下乡”政策。

2003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000万元,为300个县级图书馆、3000个乡镇文化站配送图书447万册,2006年继续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

随着“送文化”的开展,农村自办文化也开始发展壮大,在一些地方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在云南省石屏县,当地文化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民俗文化的特点、价值等差异性,分别扶持、引导、开发“烟盒舞、海菜腔、花腰女子歌舞、花腰女子舞龙”四个种类的农村自办文化,如今,唱一曲海菜腔,跳一套烟盒舞,看一场花腰女子歌舞、舞龙,吃一顿豆腐砂锅鱼,已成为到石屏旅游的一种时尚。

为了让更多农村自办文化做大做强,中央财政从2003年起设立了民族民间保护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2003年中央财政下达民族民间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2004年增至2000万元,2006年增至4000万元。此外,财政还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更多人参与农村自办文化建设,2006年财政部下达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达到6119万元。

从“送文化”到“种文化”,新农村文化建设主要依靠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的文化资源、文化资本和文化激情,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之路,才能改变城乡文化二元结构,建设城乡一体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谐文化。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山西省原平市子干村文化大院远近闻名,院里经常有村民在排演新戏,拉琴,吊嗓子,敲锣,走台步,非常热闹,这是山西9248个文化大院中的一个侧影,也是我国农村文化生活日渐丰富的体现。

曾几何时,我国农村文化建设落后,农民文化活动、文化内容贫乏,近年来在国家财政大力支持下,我们在农村开展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发展迅速,民办剧团、图书室、电影队、博物馆等发展很快。

文化部副部长赵维绥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启动了基层文化站和文化共享工程两级的文化体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农民的文化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求富裕、求安定、求健康、求文明的愿望更加迫切。与此同时,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产品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2002年4月,文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文化共享工程,文化共享工程根据基层群众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整合资源,然后使用网络、卫星等方式,把优秀的文化资源以数字化的方式传输到基层,使百姓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文化服务,把国家的、民族的文化资源送到农村、送到基层。

工程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45亿元,地方累计投入达2.5亿元,依托公共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建成各级分中心和基层服务点4756个,与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14.6万个,与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16万个。

随着国家财政“蛋糕”越做越大,农村公共文化支出也水涨船高。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让我们看到:国家对农村文化的财政投入提高了,农村的文化资源总量提高了,公共文化体系的服务能力提高了。实践证明,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力的提高,国力的增强,国家有能力进一步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已深刻认识到,文化是现代致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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