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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安居乐业

2007-08-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重视民情,关注民生,体现了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执政为民的重要治国理念。

让13亿中国人能够既安居又乐业,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住房难、就业难的逐步解困,使大多数人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亲身体会到执政为民带来的实惠。

 

逐步缓解住房难

解决住房难,特别是让贫困人群有房住,是老百姓最开心的事情之一。

要让每个人都享有住房这种基本的社会保障,对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到2006年底,全国有26.6万住房困难户搬进了新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城市成批盖起了新房,农民搬进了新居。这一巨大变化也带来了房价飙升、买房难的问题。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很多老百姓所说的“小房子买不到,大房子买不起”。群众的呼声,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

政府提出必须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重新考量住宅建设模式。

建设部立即根据中央要求着手解决,对全国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采取符合现实国情措施。

对策之一:推出廉租房制度,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带来福音。

政府心中有本账,全国有400万户人均住房面积不到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加上低收入家庭,一共有近988万户。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说:“国务院要求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就是要在近期解决988万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状况,有不少地方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建设小套型租赁公寓,向农民工出租。北京市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推行廉租房制度,已经解决了6000多户家庭的住房难题。重庆市九龙区2003年以来,以实物配租为主,投资8000余万元,购建1570套廉租房,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解决1753户困难群众的住房,实现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双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将建2028套149906平方米新房,改善采煤沉陷区受损居民的居住条件。

截至2006年12月20日,全国已有274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房制度。

对策之二:推出“两限房”制度。

为了让大多数人共享发展的成果,改变不合理的住房供应结构,限制房价,限制面积,多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扭转几年来,新建住房90平方米以下套型供应量不足20%的现状,将比例增加到70%,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

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部分地区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有所遏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是政府的责任。这几年,政府除了继续实行商品房包括购买经济适用房制度外,还用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等多种方式,一步一个脚印地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住房问题的实质是社会公平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住房的社会公平问题渐趋和谐。

广开渠道解就业之难

就业是民生之本。人口多、就业压力大,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随着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和促进就业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2007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900万人,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234亿元。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帮扶“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505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84万人。

一位专家说,看一座城市繁荣的程度,不要看有多少高楼大厦和宽阔的街道,而是应该看能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我国解决就业问题难度大,因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青壮年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

“十一五”期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达到9900多万,平均每年1900多万,就业岗位存在较大缺口,供求矛盾十分尖锐。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未就业的有200多万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再就业十分困难。

农村目前有劳动力4.85亿人,除去已经转移就业的2亿多人及从事农业需要的1.8亿人,尚有1亿左右的富余劳动力。

面对严峻的就业现实,党中央十分重视。十六大闭幕不久,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中,专题研究了世界就业发展趋势和我国就业政策。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我们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

国家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应对之策促进就业。

今年4月1日至7月10日,北京市开展“零就业家庭”百日援助活动,为“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提供集中的、形式多样的就业援助,促使80%以上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黑龙江省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实施几年来,已经有364582名特困职工实现了再就业;有278590户特困家庭摆脱了贫困;还出现了34767户月收入超千元、年收入超万元的致富户。

这些措施,给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面临下岗、失业和找不到工作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余兴安说,就业问题是全社会,特别是我们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对每一个劳动者来说,它是赖以生存、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甚至给家庭和后代带来希望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因此它是民生之本,对一个国家来说,它就是政府执政之基、国家安国之策。所以,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就业问题,涉及面更广,更要坚持公平原则,特别要关注和帮助困难的和特殊的社会群体解决好就业问题。人口大省山东已连续三年实现城乡新增就业“双过百万”。截至去年10月,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32万人,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约占全国新增就业总量的1/9。从今年元旦开始,山东全年重点帮助农民工、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解决就业难问题。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城镇每年需解决就业的劳动力约140万人,而每年经济增长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约100万个,供求缺口约40万,就业形势严峻。为此,广东投入40.35亿元解决就业,并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左右。

全国各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各种便利。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健说:“新成长劳动力已进入高峰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增量多、压力大,而整个就业市场需求岗位的总体状况相对趋紧。”为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劳动保障部与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加强配合,做好大学毕业生离校前的求职指导、就业服务、职业资格培训、就业见习等工作,巩固和提高初次就业率。

安徽省把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服务重点,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山东省确定,登记求职的毕业生全部得到免费就业服务,登记失业毕业生将全部得到适合的岗位信息和专项就业指导。自主创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将全部得到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

2007年以来,就业、再就业形势继续趋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都好于去年同期。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7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0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的2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万人,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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