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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伦理学构想

2007-08-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兰秀良 我有话说

1、从古代伦理学始,伦理的探究就一直关注两个对象:一是个体伦理,一是社会伦理。西方伦理学的源头――古希腊伦理学就不仅热衷于个体美德思考,而且醉心于理想社会美好蓝图的勾画。柏拉图构筑了著名的以全民获得幸福为目标的“哲人王”统治的理想城邦,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论述了有关城邦(国家)的性质、政

体形式、划分政体的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强调人类社会生活应当怎样组织和安排才符合正义的原则。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伦理思想与古希腊的伦理学如出一辙。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一方面努力提示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美德,另一方面竭力主张社会应按照道德的准则加以治理,并给后人留下了“德治”、“仁政”等宝贵的精神遗产。

2、将现代伦理学与古代伦理学进行比照就不难发现一个重要的事实,现代伦理学更为关注社会伦理。造成这一转变的原因是什么?这或许是因为古代伦理学更加重视个体伦理的价值,而现代伦理学则把社会伦理看得更为重要。古代伦理学常常抱有下述信念:个体道德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是谋得个人幸福的前提,同时也是治国平天下的关键。现代伦理学则背弃了这一古老的信念,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改造社会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与社会的关系(和谐、冲突等)越来越复杂,也与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认为社会的善具有更高的价值,而社会的制度安排更趋合理化,社会生活的状态得到积极改善更值得伦理学关注。

3、什么是社会伦理学?社会伦理学乃是关于社会的价值学说。如果说各门社会科学致力于回答社会“是什么”的问题,那么社会伦理学则思考社会“应该如何”。各门社会科学关注的是社会各个领域的事实,而社会伦理学则关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诸如理想社会应该具备哪些优秀品质?如何对实存的社会制度以及其他社会现象进行道义上的评价?社会群体行为的正当性如何?社会生活应该确立哪些基本的道德规范?在相互冲突的价值之间怎样进行选择?社会进步究竟意味着什么?等等。这一切构成了社会伦理学独有的研究对象。

4、对上述问题的探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无论社会科学家如何崇尚描述社会事实,揭示社会运行规律的重要性,他都不可能完全拒斥价值问题。当一个经济学家设计某种经济运行模式时,总是需要为其正当性进行辩护,而这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脚踏进了社会伦理的领地。比如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在构建自由主义经济体系时,就不得不在伦理问题上煞费苦心。这其中的缘由非常简单:即使你把全部的事实都详尽而又正确地描述出来,也不能直接推导出人应该如何的结论。在这里,社会伦理的实践意义显而易见:人的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总是需要道德价值观念的指导,总要求得道义上的合理性,总要为某种道德理想所感召,这一切必然使社会伦理学实践理性的特征得到充分展示。

5、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悄然崛起,至今仍呈方兴未艾之势。那么,我们能否将社会伦理学归并到应用伦理学的名下?回答是否定的。与应用伦理学相对应的是理论伦理学,而与社会伦理学相对应的则是个体伦理学。诚然,应用伦理学的研究非常关注社会伦理问题,但它的旨趣更多的在于非常具体的社会伦理问题,就像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拉歇尔斯所言:“现在突然间哲学家们开始研究诸如堕胎、种族和性别歧视、内乱、经济不公、战争甚至非人的动物的待遇等问题”。而社会伦理学决不止步于此,它还需要由具体到抽象,由特殊到一般,由微观层面进入宏观层面,从整体上把握社会伦理问题。而这些研究显然超越了应用伦理学的视野。当然,社会伦理学理应汲取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成果,从而使一般宏观的探究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而应用伦理学也需要从社会伦理学那里寻求一般的理论依据,避免就事论事的倾向。

6、社会伦理学研究的起点是什么?我以为是人与社会的价值关系。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是社会的主体,因而人就合乎逻辑地成为社会伦理学的阿基米德支点。它意味着人是社会的终极价值,同时又是其他一切社会价值的源泉。一种理想的社会蓝图之所以值得向往,就是因为它为人的幸福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条件。我们之所以珍爱财富、自由、平等、和谐、正义等社会价值,只是因为它们为人类群体的福祉所必需。因此,社会伦理学的研究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并把这一基本理念作为贯穿整个社会伦理学体系的灵魂。

7、既然社会伦理学是关于社会价值的学说,那么在确立人的起点之后,它将对社会价值加以阐释,这应该成为社会伦理学最重要的部分。社会生活最基本的价值是什么?我以为它至少应包括正义、和谐、自由与富足。

正义是最重要的社会价值。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说:“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则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正义之所以成为重要的社会价值,就是因为它是进步人类的恒久追求,是实现其他社会价值的必要前提,是实现人类幸福的根本保证。

和谐同样是重要的社会价值。人也许在天性中就存在着对和谐与秩序的渴望,因而从远古时代起它就是理想社会的重要标志,尤其是中国古代儒家更是把和谐提升到了社会首要价值目标的位置上,甚至为此不惜牺牲其他社会价值。那么,社会和谐的含义如何?现代社会和谐与传统社会和谐存在哪些区别?社会和谐与其他社会价值尤其是与发展价值的关系如何?如何才能营造和谐社会?这都是社会伦理学的研究课题。

自由乃是社会的最高价值。诗人把自由看得比生命和爱情更贵重,哲学家认为自由乃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类社会进步的历史无疑是争取自由、拓展自由的历史,如果说在传统社会自由是一种稀缺的价值,那么在现代社会自由则变得不可或缺,它已经成为现代经济、政治、文化的本质特征之一。那么,社会自由何以如此珍贵?社会自由意味着什么?怎样才能在社会生活中拓展自由的空间?……这一切都需要由社会伦理学回答。

富足的价值常常被自视清高的思想家们所淡忘,甚至对它不屑一顾。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则忠实于人的生活经验,将富足归结为社会的基本价值。马克思说过,贫穷是一种罪恶,贫穷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最大敌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论断可谓经典。时至今日,经济的匮乏仍然是人类社会的不幸。富足乃是人类幸福的条件。而对富足的价值,仍有许多需要思考的话题:何谓社会富足?社会物质财富如何合理取用?怎样构建人们的精神家园?物质财富水平的提高是否必然导致人们精神世界的愉悦?社会物质财富在精神家园的构建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8、进一步,社会伦理学需要探讨社会价值的外化和对象化的存在――社会规范。人类社会生活犹如一场游戏,这场游戏能否得以进行,取决于规范的确立。由此不难理解霍布斯何以把在契约基础上确立的规范视为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的关键,孔子为什么在春秋战国那样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大声疾呼“克己复礼”,同时也能更清晰地意识到目前社会转型期的普遍失范给社会生活带来的负面效应。这一切势必要求社会伦理学去探究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与作用。社会生活的经验昭示:不同的规范在生活世界中发挥着迥然不同的作用,合理的规范能够给社会生活以井然有序的安排,无形地增进人的福祉,而不合理的规范则给社会生活造成危害,并戕害人自身。这就需要社会伦理学对现存的规范进行道义上的评价,提供规范正当与否的标准,并提供健康社会生活应该遵循的基本规范。

9、社会伦理学还需把社会选择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在这里我们首先碰到的一个理论问题是:社会是否具有选择的可能?长久以来,由于对历史唯物主义庸俗化的阐释,我们把社会视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将社会发展看成与人无关的自然历史进程,从而否定了社会自由选择的可能。事实上,社会生活的一切乃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基于人的能动选择。基于此,理应承认人对社会生活评价、设计、取舍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人对社会的善恶应该担负责任。

其次,社会伦理学必须正视社会选择的冲突问题。社会运行中的一个悲剧性的事实是人所渴望的社会价值常常处于彼此冲突的境地,从而使人左右为难。那么我们该如何从冲突的困境中摆脱出来,该如何排列社会价值的等级,如何在彼此冲突的价值之间寻求平衡……这些显然都是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理论问题。

10、社会伦理学还应关注社会进步问题。社会进步乃是一个价值问题。我们需要对各种影响深广的进步观念进行反省,比如对唯物主义学说误解后形成的把经济增长视为进步核心的观念等等。在这个基础上确立的进步观念无疑是将人置于核心地位的观念。

11、最后,社会伦理学的研究应把触角伸向社会理想。社会理想是关于未来美好社会蓝图的设想,是人所钟爱的社会价值的凝聚。从中国古代《礼运・大同》展示的大同社会的美好画卷到洪秀全建立的太平天国,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乌托邦,再到马克思所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对社会理想的追求从来没有停下过脚步。为什么人们会有对社会理想的强烈追求?理想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之间的关系如何?合理社会理想的尺度在哪里?社会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如何化解,如何加以克服?诸多伦理问题都有待人们去思考与研究。(作者单位:四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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