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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和谐家园

2007-08-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高平王燕琦 我有话说

今年7月,鄂尔多斯市作出一个全国都没有先例的决定:所有落榜的农牧区的高中毕业生,自愿报名,就地培训,培训后由政府安排工作,不鼓励他们再回农村牧区。该市的目标是减少乃至“消融”农牧民,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该市的

东胜区早已实行这种“教育移民”,2007年,农村人口已由4万多减少到1万多。45岁以下的农牧民带家进城,可以得到68平方米的成本房,费用不到4万元。

这只是内蒙古改善民生,共建共享和谐家园的一个缩影。

钱包快速鼓起来

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他们突然感觉到比过去有钱了,而且越来越有钱。

2006年,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358元,增速由2000年的7.5%提高到13.4%,由2002年全国的第29位前移至第12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42元,增速由2000年的1.7%提高到11.8%,由2002年的全国第22位前移至第16位。

内蒙古始终把增收富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作为各级干部最重要的政绩。通过政策增收和产业增收等多种途径,努力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稳定化和来源的多元化。

内蒙古实行“多予、少取、放活”政策。2005年,率先在全国免除了农牧业税,共减免涉农涉牧税收28.3亿元,农牧民通过减负人均增收200余元。兑现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补贴以及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各类补贴,财政支出48.4亿元,农牧民人均获益400多元。大力扶持农牧业产业化发展。2006年,全区42%的农牧户加入到产业化经营链条中,人均通过产业化经营增收1170元,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3左右。

保障覆盖面大起来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目标。内蒙古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做好“两个确保”和提高城镇低保补助标准工作。2006年,全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2万人和31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人数达到9.55万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4亿元;223.01万职工和93.13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标准提高170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镇低保覆盖70万困难群众,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两项承诺”让特困人群笑起来

2005年,自治区以党委、政府的红头文件作出“两项承诺”,即让有就业能力的家庭至少要有一个人就业;考上大学的学生,不能因为家庭困难而上不了学。两年来,累计帮助26741户“零就业家庭”的35923人解决了就业问题;累计发放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1.25亿元,获助学生达到1.87万人。目前,这“两项承诺”已经形成长效机制。

2005年以来,自治区累计投入4.1亿元资金在1300个嘎查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2006年,全区安排扶贫开发资金10亿元,解决了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今年,自治区将投资10亿元,再解决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扶持15万低收入人口实现稳定脱贫。2001年―2006年,全区累计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83.46亿元,贫困人口由183.7万人减少到7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3.68%下降到6%。2006年全区12个盟市全部建立了廉租房制度,共向7329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今后,自治区每年筹资1亿元左右,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十一五”末,使全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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