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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07-08-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8日电(记者郭扶庚)为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教育部日前出台具体意见,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校级领导干部在任职期满或者任

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都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也要加强对民办高校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民办高校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规范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民办高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根据教育部意见,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与效果;内控制度建设情况;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教育部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制度,将审计报告列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要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督促学校进行认真整改和落实,并对整改情况组织专项检查,促进高校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经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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