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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房”将在长沙实现

2007-08-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龙军 本报通讯员 禹爱华 罗建 我有话说

家住长沙市开福区北正街的下岗职工洛扬日前来到长沙市房产管理局,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发放的《长沙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申请表》,成为无房户以外领取住房补贴通知书的第一人。即日起长沙市对本地区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困难户开始发放住房补贴,这是长沙市自2002年7月1日开始发放住房补贴以

来,补贴对象范围的再次扩大。

“公共住房保障制度”、“无缝覆盖”、“保障多元化”、“租金补贴”、“为民办实事”……从1998年开始,长沙市便把如何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置于市政府的重要工作议题,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担任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公共住房保障制度。今年底,14377户低保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将通过各种途径,彻底改善住房条件。“居者有其房”目标将在长沙成为现实。

从1998年开始,长沙市把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纳入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内容当中。出台了一系列公共住房保障措施,对过去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进行了整合和提升。

在这个只有60多万户居民的城市里,十年来,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累计达到1166.19万平方米,解决了141122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近75万平方米(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元钱即可租住)市直公房也为2万余户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长沙市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将达到70万平方米,可解决8100多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还将建成2万平方米廉租房,按照人均12平方米计算,将有上千户家庭享受到此项政策的实惠。

在实践中,长沙按照“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低收入家庭租住经济租赁房,中偏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等以上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思路,遵循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原则,将公共住房的保障职能和市场调节机制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

今年6月,长沙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住房保障局,标志着长沙市公共住房保障有了更为完善的机构支撑。其主要职能保障住房工作,通过购买、联建和政府订货等方式,集中储备保障住房房源,全面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应保尽保。这一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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