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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报刊假新闻是一种公害

2007-08-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记者邢宇皓)“假报刊、假新闻是一种公害,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进行集中整治,代表了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了《关于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

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为此,柳斌杰署长今天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柳斌杰表示,近期,假报刊、假新闻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而假报刊、假新闻背后的炮制者,是假记者、假记者站。他们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新闻报道秩序,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单位、新闻从业人员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查处。

柳斌杰说,假报刊问题由来已久,执法人员曾在清理某报刊摊点时发现,假冒报刊占其所售报刊的一半。假报刊盗用正规报刊的名称,其中或充斥低级趣味甚至淫秽色情的内容,或编造各种谣言大肆炒作,或泄露国家军事科技机密,影响恶劣,危害很大。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全国所有报刊零售摊点进行集中检查,将查缴的假报刊予以销毁;对于假冒正规报刊名称、刊号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建立一个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出版物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对于那些利用非法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名义,在社会上胡作非为,诈骗、谋取私利的假记者,柳斌杰指出,从某种程度上,有些假记者已经具备了职业犯罪的特征。此次专项行动要对那些非法“编辑部”、“报刊社”、“记者站”、“工作站”予以清理和取缔,依法严惩那些长期以各种名义和手段从事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

柳斌杰表示,要区别对待假记者和新闻出版单位聘任的、暂时还不具备新闻记者身份的临时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工作人员。对于前者,要严厉打击;对于后者,经过考察,认定其能够胜任新闻出版工作的,应经过考核,颁发国家认可的新闻采访证件。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清理,进一步完善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准入制度。今后,所有新闻从业人员的资格都要得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

柳斌杰透露,有关部门已经初步核定了数百种假报刊的情况,对于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案件,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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