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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2007-08-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能的发展路径与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其对农村金融带来的挑战是什么?农村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发挥什么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近日举行的第七届“中国金融论坛”上,来自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市场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改

革与发展”这一主题,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体制与机制、服务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关于推动农村金融创新与发展的真知灼见。

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设计基本遵循了从需要到供给的思路,即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是规范发展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针对农村金融的这一现状,专家们表示,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体制不健全,相关建设不配套,资金总量多而金融渠道少,导致贷款难与难贷款并存等。在这种形势下,必须解决农村金融应该向何处去,最终该怎么走的问题。有专家提出,应大力推进从事小额信贷为主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新型机构。鼓励和支持专业性保险公司及商业保险公司等金融组织在这个架构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探索成立农村租赁公司,规范民间组织。条件成熟的时候,在不改变服务“三农”的前提下,对农信社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战略性重组。条件成熟的话甚至可以鼓励和允许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副业经营。

与会专家认为,必须扩大对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视野,打破区域限制,立足于农民收入增加与农业发展,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角度来研究农村金融体系,力图构建一个包括信贷、股权、保险、期货、租赁、基金等在内的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据有关专家的介绍,随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挂牌开业,村镇银行等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世,目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已有18家,其中村镇银行9家,贷款公司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目前,这些金融机构总体运行良好。也有学者发现,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方,农村信用社都相当不错,问题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这些农信社往往存在产权代表主体不明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学者据此建议农信社的发展要有退出机制,应成立和村镇银行配套的民营金融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的新模式是在农村的民营银行、不好的农信社应该全部退出、不支持邮政储汇放贷。

论坛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莫里斯在对小额信贷进行分析时指出,中国农村非亲属之间存在一定忠诚关系,这一点与孟加拉农村的情况有相似之处,因此,小额信贷在中国有其发展的人际关系土壤。但由于风险大、成本高,大银行都不愿意做这样的业务,而孟加拉的小额信贷发放是依靠朋友之间的互相信任与担保维系的,在中国农村,朋友之间的忠诚度不见得与家庭成员间同样高。因此,很难说这种模式在中国是否行得通。

此次论坛由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主办,黄达、邱兆祥、徐滇庆、张红宇等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多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学者、全国31家省农村信用联社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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