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

2007-08-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海磬 我有话说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户外广告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对于繁荣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城市环境景观和整体风貌,有的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的安全,已成为社会各

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前不久,北京市政协联合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工商联等组成调研组,就如何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进行调研,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户外广告“隐患”多

北京市政协调研组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北京市户外广告整体设置布局不合理,户外广告牌设置过多、混乱,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道路两侧各种形式的广告牌密集;建筑物楼顶、楼体不堪大型广告重负,原有建筑物容貌被破坏;牌匾标识各自为政,尺度形式各异,变相发布广告,严重破坏景观环境。此外,个别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健康、格调低下。男科、女科、洗浴等有碍观瞻的内容充斥街头;有的广告用词中反复出现“至尊”、“豪宅”、“顶级享受”等字眼,助长了社会浮嚣、奢华风气。

近年来,因广告牌倒塌、坠落造成的砸伤、砸死行人,施工挖断线缆导致电力或通讯中断等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直接威胁城市公共安全。部分户外广告粗制滥造,广告设施的材质及制作工艺总体水平不高,施工围档广告过大、过高,广告设施结构外露、破损严重,“擎天柱”式的广告牌擅自加高柱体,地铁通风口被广告遮挡现象普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调研中,北京市政协发现,政府主管部门争相利用城市空间公共资源设置广告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容貌,城市公共空间被不断蚕食,公共设施功能削弱。有的阅报栏、公交候车亭广告设置过密、面积过大,有的占据盲道,有的打“擦边球”,以公共服务为名,行商业广告之实。《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多年,但有的单位仍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对严禁设置区内的广告拒不拆除;有的甚至违规擅自设置广告;有的抱着“过一天,算一天”的心理,迟迟不拆除已超过设置时限的广告。

“特殊背景”使整治难度加大

北京市政协调研组认为,造成目前户外广告乱的原因在于:

政府以广告养公共设施的行为造成城市家具附着广告多而乱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要大力发展公共设施,但又苦于缺乏经费,提出以广告养设施的经营理念,用广告发布的收益来建设公共设施。阅报栏、路名牌、信息亭、公交候车亭、导向牌等公共设施的广告见缝插针,尤其在路边、路口、人行道上过多设置,造成现在城市家具点多,量大,附着的广告已造成视觉污染,干扰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致使城市家具逐步失去了本身公益性功能,变异成为发布商业广告的载体。由于设置户外广告的背景复杂,有党、政部门名义的,有公益名义的,有广告经营者商业行为的。可以说各种广告设施的所有者,都有其各自的名目。有的违规广告涉及一些权力部门和个人,有的违规户外广告所属公司政企不分,往往靠领导批示或利用公权力获得大量户外广告设置资源,带头违规设置,成为历次整治工作中的难点。

户外广告从行政审批到规划许可的过渡时期,管理失控造成广告设置混乱由于长期以来户外广告审批制度不公开、不透明、不科学,缺少统一的广告规划和设计标准,市、区两级政府各个部门分工权限交叉、职责不清,在管理上缺乏统筹协调,往往各自为政。新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实施后,户外广告的设置由行政审批变为规划许可的方式,旧办法停止了,新办法的实施又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渡时期出现管理的空白,户外广告设置处于一种失控状态,旧的未拆,新的又起,大量户外广告违规设置,造成现在的混乱局面。

户外广告设置与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相脱节,难以形成合力现行的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内容中不包括广告、牌匾的设置方案,缺少对建筑物空间附着广告标识的安排和限定,为建设过程以及项目竣工后的无序滥设留下了伏笔,造成每个独立的建筑物都成为以赢利为目的广告载体,单独招徕广告,破坏城市整体景观形象,有损历史文化名城底蕴。

尽快建立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直接体现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政府的执行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促进户外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市政协调研组建议:

党政部门要起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户外广告管理法规党政部门要依法率先垂范,认真清理本系统内借公益之名、行商业广告之实的违规户外广告,在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要正视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改正“以广告养设施”的做法,加大对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纠正某些党、政部门和少数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业一手向财政要设施建设费,一手将设置权转手给中间商、广告商,搞体外循环创收的错误行为。

尽快完善、落实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根据城市功能定位、用地性质特点、城市空间布局、景观特点的要求,尽快完善、落实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确定城市户外广告的

布局。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设计要因地制宜,考虑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因素,其色调、数量、体量、形式、高度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严格规划准入制度,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阶段应包括户外广告设置内容,规划设计中允许设置户外广告的,应注明广告的内容、数量、体量等指标,不允许设置的要明确批复。

建立公开、公正的户外广告设置资源获取平台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平台。特别是利用公共土地、道路设立的广告设施,应依据特许经营的规定采取“招、拍、挂”的方式,鼓励广告参与者通过竞争,依法取得广告设置资源,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严格的户外广告规划许可及监管程序借助GPS数据平台,充分发挥城市单元网格管理的作用,加大对违规户外广告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动手”,将违规户外广告遏制在萌芽中;对多次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尽快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符合设置规划的要明确监管文号,向社会公布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电话;利用科学手段对现有户外广告进行普查,建立户外广告信息档案,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企业和结构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尽快制定“广告公司资质等级标准”以及“户外广告工程安装资质等级标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法规和设置规划要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鼓励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必要的广告公司自律机制,动员广告公司从自身做起,在广告规划、拆除、整治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清理整治户外广告日前,北京市朝阳区城管执法人员针对地面灯箱、楼顶及单立柱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新华社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