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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给农村文脉一个“护身符”

2007-08-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张秀峰、许军、李国生)8月13日,江西省赣州市的龙南县里仁镇溢背围里,以前破旧的建筑如今恢复了原貌;在围屋里的客家文物陈列室,许多游客正在听围屋里的老人讲解。全县结合新农村建设,用于乡村古围维修、开发的费用超过了200万元,修缮围屋100多座。赣州市把保护遗产、传承文化贯穿新农村建设全过

程,做到“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一不清(不清文化积淀),“三改”(改水、改厕、改路)一不改(不改历史原貌),正确处理好拆旧与建新的关系,取得了明显效果。该市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被文化部向全国推广,并与江苏华西村、北京韩村河村并列为全国三个新农村文化建设典型。

赣州是客家摇篮、江南宋城、红色故都所在地,全市文化遗产丰富,其中大部分散存于农村。2004年9月,赣州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农村建设伊始,当地决策者就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务必要保留农村历史文脉,彰显赣南文化底蕴。市里盘活规划资源,在规划中注入历史文化元素,并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直接参与新农村规划编制。目前,全市已完成260多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16700多个自然村落的详细规划。在村庄规划中,赣州坚持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出发,不搞大拆大建、过度建设,力创村庄整治的特色;注意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传承建筑文化,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体现农村田园风光的特色。对规模较小、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村落,平整道路,改建厕所,解决人畜饮水,建设“自然村落式”新村;对居民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以村部为中心,把诊所、幼儿园、体育场合理规划进小区,建成“中心社区模式”新村;对毗邻县城、圩镇的村落,突出服务城市和圩镇的功能,建成“公寓别墅模式”新村;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屋场、村落,力求建成依山傍水、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田园农庄式”新村等。许多村庄是以村民全体投票形式通过拆旧建新方案的,没有条件盖新房的可以暂缓,但再建必须按规划执行。

赣州率先在全国专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组建起由文物专家、民俗研究员组成的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文物专题调研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经调查发现,全市有古建筑、古祠堂、古墓等不可移动文物资源100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30多种200多个项目。在摸清部分文化遗产现状的同时,该市向全市公布了两批共225处不能移动的文物保护名录,并推荐申报了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目前,该市赣南采茶戏、兴国山歌已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产保护名录,赣南客家民俗,赣南客家围屋习俗、石城灯会等10个项目被列为江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安远镇岗老围村、龙南关西新围村等五处被列为省级历史名村。

为了解决产权归属和保护资金来源,赣州市政府在建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探索了“私保公助、公租公保、公修公用、等价置换、民保民用”等办法落实保护措施。其中,私保公助是拿公共经费帮助修葺保护,但明确要求权属所有者不能随意拆毁;公租公保是用公共资金将古建筑租下来进行修葺保护;公修公用是用公共资金将古建筑修葺后,变成村民的公共活动室、村民理事会办公室或个别困难家庭安置房等。这些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该市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大余县20多个各具特色的宗祠修葺后全部成为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龙南、全南客家围屋内大量乱搭乱建的杂房全部得到了拆除,经过整治后的围屋建立了管理的长效机制;瑞金、南康对苏区时期的旧宅墙上的红军标语全部采取了揭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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