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广东投入专项奖学金超十四亿元

2007-08-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8月29日电(记者张景华、吴春燕)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告诉记者,广东推出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07学年,广东各级财政将安排专项奖学金14.72亿元,确保今年秋季考上大学、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上学、安心上学;各高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

秋季收费标准。

据悉,广东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原有的高校资助措施上,完善了国家奖学金制度,增加了国家励志奖学金,扩大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进一步完善了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奖学金面向普通高校全体学生,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则是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2007年秋季起,受助的学生人数将占在校生的20%以上。家庭困难的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然后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今年广东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主动介入广东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截至6月底,该行共为广东88所高校的3.45万名学生发放了1.89亿元的助学贷款,凡是经高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全部获得了贷款。

同时,广东还把中职学校纳入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高校资助政策等一起构建了一个较完整的助学政策体系。据悉,广东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受助面将达到在校生的9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