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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2007-08-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郑州8月29日电(记者程红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透露,近年来,我国各地、各部门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行政争议数量不断增长,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信赖不断增强,行政复议正在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29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说,目前,行政复议工作

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提高,行政复议制度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满信赖和期待。

据统计,自2003年至2006年,全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67万件,受理29.95万件,已经审结26.81万件,平均审结率为89.5%。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平均维持率为58.5%,改变率(包括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为17.9%,申请撤回率为18.7%。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满意率较高,83.9%的行政复议案件能够基本实现“案结事了”,申请人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又起诉的案件中,平均维持率为58.4%。在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中约有87%是由市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县级政府解决的。

郜风涛说,通过行政复议,使一大批复杂的行政争议在基层得以及时化解,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行政复议越来越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老百姓希望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行政争议的愿望日益强烈,行政复议正在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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