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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引证与学术发展

2007-09-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薄洁萍 我有话说

文献引证是学术论著撰写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学术著述影响大小的重要因素。规范的文献引证既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更可以从中看出作者自己进行知识产出的过程和基本状况,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文献引证体例是指学术论文撰写中有关引文及其表示方式的一套系统,随着学科发展越来越细,文献引证的体例

日益严密,并出现鲜明的学科差异。那么文献引证的体例与学科发展之间有什么关系,文献引证是否需要遵从不同学科的规律和特点,学术期刊尤其是综合性人文社科期刊是只采取一种文献引证体例,还是可以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两种乃至多种体例?在日前举行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上,《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邀请《中国社会科学》、《学术月刊》、《文史哲》、《学术界》、《社会科学战线》以及《北京大学学报》、《复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等多家学术期刊,就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文献引证的体例与编排规范及其与学术发展的关系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与会者指出,目前学术界比较通行的文献引证体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注释体例,包括脚注(页下注)、尾注(文末注);另一类是参考文献体例,包括著者―出版年体例和顺序编码制。两种体例都是文献引证的具体形式,都可以完成文献引证的功能,而某一学科采用怎样的引证体例是由该学科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所决定的。一般而言,注释体例主要用于传统的人文学科,如历史、文学等专业中,这类学科引证的文献类型主要是古籍和专著以及手稿、档案等未刊文献,这就需要作者做较多的考证、辨别、说明等工作,因而选择注释体例更为合适;著者―出版年体例则主要用于部分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社会学和语言学学科,经济学、社会学等从西方引进的现代社会科学,其文献引证的对象主要是同行论文和各类统计报表数据等,与国际上相一致,基本采用著者―出版年体例。目前人文社科领域的各个学科,主要根据自身特点选用这两种体例。作为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的期刊,理应尊重学科的规律,允许不同学科学术论文采用不同的文献引证体例,目前大多数专业期刊能够做到这一点,但综合性期刊由于普遍只采用一种统一的引证体例,即“一刊一制”,势必会违背某些学科的特点与规律,带来负面影响,实际上也背离了综合性期刊为学术服务的使命。因此,与会学者认为,在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界,引证体例与学科特征的关系显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编排规范有重新调整的必要。

与会者认为,在学术界大力推进学术研究规范化的今天,规范文献引证体例是必要的,但规范不等于大一统,“一刊一制”只适用于专业期刊,综合性期刊宜采用“一刊两制”,即在文献引证上可允许注释体例和参考文献体例两种体例同时使用。这样做,不仅适应了学科差别,尊重了学术研究规律,而且也从根本上实现了综合性期刊的展示学术水平、沟通学术交流的功能,有助于强化期刊的服务意识。更有学者指出,应该是期刊适应作者,而不是作者适应期刊。编排形式的功能和目的最终是推进而不是阻碍学术研究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的长远发展利益。也有学者指出,“一刊两制”可能会带来编排上的不统一以及增加编辑的工作量等问题,有待逐步完善;而且也要避免用这种大一统代替先前的大一统,这就要求大家在定规范时要考虑“度”的问题,尽量简明,不要太琐碎;规范究竟以什么为本,是为方便读者,还是作者和编者,都需要认真衡量;学术规范与国际接轨,同时也要注重中国特色。

可以看出,重新审视综合性期刊的文献引证体例,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学术文体规范,反映了学术界、期刊界对学术研究规范化的思考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引证体例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如何制定出一个既不流于空泛、又不失之琐碎,既服从学科规律、又服从引证自身规律,既具有稳定性、又随着学术发展变化而具有适应性的文献引证规范,是需要学术界和期刊界深入思考和通力为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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