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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支教工作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2007-09-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我有话说

近年来,广西积极开展城镇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工作,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1996年起,广西就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支教工作。一是从自治区直属中小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机关等单位选派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干部到贫困地区农村薄弱学校进行为期1-2年的支教。二是由

城镇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成“对子”,建立固定对口支援关系。三是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农村薄弱学校“挂钩”,定点对口援助,以硬件帮扶为主,解决薄弱学校的实际困难。四是开展“扶贫助学”支教工作,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资助农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是紧紧抓住广东省对口帮扶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受援各个环节的工作,有力地推动对口支援工作,使广东省的教育援助发挥了最大效益。

为做好支教工作,自治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创建有效机制,专门成立了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整套支教工作运行规程,形成了一个支教工作的组织、指挥、管理网络。

在实践过程中,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软硬并举的帮扶举措,帮助受援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一方面从软件着手,充分利用各支援学校教师教学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帮助受援学校培训校长和教师。另一方面是硬件帮扶,努力帮助受援的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同时,要求各地按照“五个好”标准建设支教点,即配备和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好的教师队伍、建设一个好的校园、制定一套好的制度、培养一批好的人才。

今年四月,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又专门下发文件,强调以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主题,以城镇学校帮助农村薄弱学校为主要内容,在支教工作中开展城乡互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互动,全面提高农村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改变农村学校面貌。在工作内容与形式上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建立对口支援关系,进行“捆绑式”帮扶,真正实现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支援方与受援方做到办学理念共享、教育资源共享、教学方法共享、教育成果共享。支援方全方位、全学科地对受援方开展帮助,重点放在软件建设,整体提高受援方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上。

二是全区所有市、县两级及实力较强的乡镇中小学校每年选派至少一名骨干教师作为支教队员进驻辖区内一所农村薄弱学校,并指派一名副校长挂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具体组织实施支教任务。

三是支援学校定期组织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有条件的可请当地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管理人才到受援学校进行讲学、上示范课、评课等活动;也可把受援学校教师带上来,到支援学校跟岗学习、培训;还可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育网络等手段,把名校名师的优质课送到农村学校。

四是支援学校中有自治区、市、县各级教学名师的,要尽可能促成与受援学校骨干教师建立师徒关系,为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进行示范指导和传、帮、带。

五是在城市或县城的学校,应创造条件,对农村学校开展师与师、生与生的“一对一”结对形式,在工作上、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对受援对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开展双方全面的互动交流活动。

六是启动第四期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贫困地区教育工程,继续做好广东-广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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