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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民道德成为现代城市的支撑

2007-09-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易运文 我有话说

获得过“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的深圳,是一个处处都充满爱心的城市。从2000年起到2006年,深圳的文明指数每年都要增长10.95%。这套由深圳在国内率先推出的由关爱指数、人文指数、诚信指数等7个一级指标和75个二级指标所组成的文明指数评价体系,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深圳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状况和水平。

市民素质是城市核心竞争力

历届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都清醒地认识到:一座城市光有繁荣的物质还不能算是现代化城市,更重要的是要有丰厚的城市人文精神和培育出一大批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市民。

为此,深圳作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深圳市把公民道德建设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整个规范由基本准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5个部分组成,共24条1600余字,条目4字一句,易诵好记。并把《规范》在报刊、广电媒体以及公益广告中广为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让《规范》走进社区、走进大、中、小学生的课堂,使之很快成为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的指南。深圳市委、市政府还组织创作了《公民道德歌》,在市民中广为传唱。为更好地开展公民道德宣传工作,深圳市还将每年的3月5日定为“深圳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

公民道德实践润物无声

在如何对市民进行公民道德建设上,历届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都认为:道德建设必须培育新观念、寻找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才能将公民道德观润物无声地渗透到市民的头脑中。其中“三大载体”的提出就是深圳在这方面做出的有益尝试。

一是以道德实践活动为载体,培养有“荣辱观”的市民。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重要讲话发表后,市委、市政府在抓好宣传、学习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上。在全社会,深圳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与“升国旗、唱国歌”、“热爱祖国、建设深圳”、“共铸诚信、共创文明”等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市民群众做好本职工作报效国家,以文明言行为深圳文明城市增添光彩。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大力培养“诚信市民”。深圳市近年来相继出台和实施了《深圳市个人信用诚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信用诚信和评估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它们从不同角度,对个人、企业的诚信状况实施动态监管,逐步建立起奖励守信、惩罚失信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以抓好典型宣传为载体,大力培育“爱心市民”。深圳在26年的城市历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2006年,深圳义工的杰出代表“爱心大使”丛飞因病去世后,深圳以宣传丛飞事迹、学习丛飞精神为契机,在引导广大市民寄托哀思的同时,激发广大市民学丛飞,献爱心,让丛飞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关爱行动”让深圳充满爱心

从外地初到深圳的人会深深地感到深圳是一座充满爱心的城市。这里有全国最大的义工队伍;有一大批“丛飞式”的义务帮助失学儿童上学的“爱心一族”;深圳也是一座十分注意培养市民的关爱意识和感恩意识的城市。

为了在全市市民中培养关爱意识和感恩意识,深圳到目前为止共开展了四届“关爱行动”活动。每届活动都是以“用爱拥抱每一天,用心感动每个人”为主题,每届活动都吸引了上千万人次参与。在“关爱行动”中,广大群众纷纷行动起来,参加捐款捐物、无偿献血、结对帮扶等活动,尽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做好事。每一届“关爱行动”都有效地提升了深圳市的道德文明水平,整个城市都呈现出一种充满爱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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