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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10年培训法官近3万人次

2007-09-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袁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表示:“要把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同对法官的考核、使用挂钩,实现依法培训,强化培训效力,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要规范各类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将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未经法官任职前培训的,不得任命为法

官;未经晋级培训的,不得晋升高一级法官。”

肖扬是在国家法官学院成立十周年庆祝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加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法院长远发展的大事。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必须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原则;必须坚持以法官职业化为目标。

据介绍,十年来,以国家法官学院为主要平台的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2007年8月,全国省级法官培训机构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00余期,培训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50余万人次。国家法官学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0余期,培训各级法院院长、审判骨干和司法政务人员近3万人次,为全国法院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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