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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

2007-09-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继涛 我有话说

自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就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乃至其他领域取得了正统地位,儒家先贤提出的“仁、义、礼、智、信”等思想在反复诠释中被不断丰富和完善。尽管长期以来,儒、释、道之间共存互补,但儒家独以其内圣外王、经世致用的入世传统而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推崇与肯定,“修身、齐家、治

国、平天下”以及“学而优则仕”等也被士大夫阶层奉为人生圭臬。因而,儒家思想对传统行政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一、儒家思想是传统行政文化的最重要的思想源

传统行政文化是在传统社会形成的行政观念、行政制度及行政行为的总和,在传统行政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行政观念或行政价值取向。我国传统行政文化十分丰富,既有来自儒家思想的,也有来自道家、法家等其他思想流派的,但总体上,这种观念体系仍以儒家思想为主。

从本质上看,儒学是关于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的行为规范的思想学说,因此,秩序自然而然就成了儒家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儒家学说正是初诞于礼坏乐崩、人心不古的动荡年代,这充分反映了儒家先贤对恢复社会秩序的期盼。而秩序的产生和维持离不开治理者和治理过程,于是,孔子提出了“克己复礼”,试图以礼乐制度使天下重归太平,并对此充满信心,他说:“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论语・子路》)

从功用上看,儒学是经世之学,这也决定了它与治国理政及行政有着紧密的联系。儒学与释道之学的本质区别在于其经世致用思想,前者关注现世,而后者更加注重来世。在儒家经典中,有关为政之道的论述俯拾皆是,孔子的行政思想在《论语》中也有充分体现。譬如,“为政以德,譬若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也。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等等。亚圣孟子的行政思想则以性善论为基础,以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为核心,极力倡导治国者施行仁政。他说,“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孙丑上》),“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离娄上》)。由此可见,孔孟皆将仁德视为国运兴衰和为政者自身安危的首要因素。先秦儒家思想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主张“性恶论”,因此,其行政观念在孔孟隆礼重德的基础上还强调了尊法。他说,“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荀子・王制》),“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荀子・君道》)。

从行政主体的入仕途径来看,儒家经典《大学》所倡导的“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传统士大夫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内圣外王始于正心终于平天下形成了一个连续的价值体系。无论是举孝廉还是科举取士,所选拔的官吏无不濡化于儒家学说的语境之中。正因为如此,儒家思想中的礼制、贵民、仁义、忠信等思想观念构成了我国传统社会的行政场域和行政主体的惯习,影响十分深远。

二、儒家思想对传统行政文化的重要影响

儒家思想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形成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自汉以降,儒家学说就被统治阶层奉为治国方略,官吏的选拔、任用乃至官吏自身的思想与行为无不在儒家思想框架的规范和约束之下。

儒家思想为传统行政文化制定了一整套规范体系。源自儒家学说的仁、义、礼、智、信、忠、孝悌、廉、耻等价值观念成为传统行政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由于儒学的显赫地位,这样一套规范体系被放大到全社会,上至君主下至庶民均被纳入到这一体系之中。“正心、诚意、修身”作为入仕的基本前提,也使传统行政文化具有强烈的道德倾向。同时,儒家思想还形塑了传统行政文化的伦理型范式。在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下,国是放大了的家,家是缩小了的国。社会成员按照礼制的要求扮演各自的角色,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礼记・礼运》),使儒家所谓的齐家治国具有某种本质上的一致性。

当然,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传统行政文化在观念和制度层面也产生了一些明显的弊端,如等级制、人治、任人唯亲、重德轻法等,这些弊端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

首先,礼制强化了传统行政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在由礼维系的秩序中,所谓长幼有序,尊卑有等,君臣有别,导致人们缺乏平等意识。在下对上的绝对遵从中,“下”的人格被贬低,变成了“奴才”、“小人”和“卑职”,严格的等级制带来的后果是下对上的绝对服从甚至造成依附型人格。

其次,宗法制传统造成传统行政文化中公私不分的流弊。宗法制是以血亲关系为基础的,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两千多年里,人际关系从来都存在着贵贱有等、亲疏有别的“差序格局”。受其影响,在传统行政文化中,任人唯亲、亲疏有别成为官场的潜规则,在官吏的任用和提拔过程中贤能并非唯一标准,贵贱亲疏有时成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再次,儒家文化造成了传统行政文化中的人治传统。儒家思想倡导以仁、德治国,尽管荀子提倡隆礼尊法,但在上层统治者眼中,法制一直轻于人治。孟子说,“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唯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娄下》)。由此可见,明君贤相顺民构成了理想化的三位一体的治世模式,因而一国之安危往往完全系于君主和各级官僚的德行。

最后,儒家思想造成了传统行政文化重德轻法的积弊。荀子认为,“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尽管如此,主张“人性恶”的荀子仍然强调德为行政之本。这些重德思想被后代诸儒所承继发扬,如宋代大儒朱熹认为,“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故治民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论语集注・为政》),这使传统行政文化在重德的同时对待法律、法制往往采取轻蔑的态度。(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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