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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强化约束机制

2007-09-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我有话说

一个大国发展需要有个魂,科学发展观就是魂;有了魂就需要有个方向,这就是可持续发展战略;有了方向就需要有行动机制去完成,这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现行体制进行的变革;为完成这一变革,就需要一套新政策。

所谓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

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它以内化环境行为的外部性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基于环境资源利益的调整,从而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与传统行政手段的“外部约束”相比,环境经济政策是一种“内在约束”力量,具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环境治理成本与行政监控成本等优点。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的长效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经济政策对中央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施至关重要。

我国目前真正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很少,至今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政策体系,原因之一是不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的代价和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的成本两个账单没有算清楚。没有这两个账单,决策起来就少了些科学依据。但形势不允许我们在“万事俱备”下再去实施那些理想的环境经济政策,只能边算账、边研究、边试点、边总结,联合各方力量,全面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那么应该建立哪些环境经济政策呢?我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绿色税收,通过税收的“胡萝卜”和“大棒”来奖善惩恶;二是加强环境收费力度,彻底改革“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三是建立绿色资本市场,斩断污染者的资金链条,确保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四是生态补偿试点,为中国制订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奠定基础;五是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利用市场力量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和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六是完善绿色贸易,在西方国家普遍设立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势下,我国的贸易政策应该作出相应调整;七是建立绿色保险,用市场手段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为企业、公众和政府提供一个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政策平台。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已与保监会成立合作机制,准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和环境危险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行业联合开展试点。

以上粗略介绍的七项政策不是新内容,但是在我国政策实践中却迟迟没有推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环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中国的国际形象不能等,国家的政治稳定不能等,社会和谐不能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等,人民的生命健康不能等。

从国家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一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可以预期的。一旦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将成为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标志。

以绿色为导向的市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责任的企业;以绿色为导向的社会是成熟的公民社会,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参与的公民;以绿色为导向的政府是成熟的执政主体,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执政的官员。绿色责任、绿色参与、绿色执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将构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巨大合力,因此“绿色中国”有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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