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关于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2007-09-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中央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01年9月党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公民道德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积极响应,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新热潮,涌现

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为全社会树立了学习的楷模。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群众推荐、审核公示、评委评选和群众投票评选等程序,李明素等53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孙茂芳等254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人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中作出新成绩。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07年9月18日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