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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五措施控制食品价格上涨

2007-09-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1日电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八个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调控,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稳定后四个月价格总水平。

通知说,8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6.5%,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

8.2%,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6个百分点。1-8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上升3.9%,其中食品价格上涨9.8%,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3.3个百分点。稳定食品价格,对于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八部委提出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稳定粮油市场价格。我国粮食连续3年丰收,今年夏粮和早稻继续增产,预计秋粮可以获得好收成。国家粮食库存充裕,把粮食价格稳定在目前的水平,有利于在保证农民增收的基础上稳定价格总水平。要适当增加近两年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由国家临时存储的小麦和稻谷的拍卖数量,在不低于最低收购价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拍卖底价,保证小麦和稻谷的市场供应。为稳定饲料价格,在广东、上海、四川等玉米主销区,择机投放部分中央储备玉米,按略低于市场价格确定销售底价公开竞价销售。从10月1日起,对进口大豆实行为期3个月的暂定关税,税率由目前的3%降为1%,以降低大豆进口成本,稳定豆粕价格。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在京津沪与其他沿海的大中城市投放部分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稳定食用植物油价格。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的生产和储备数量。

二是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各地要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适当增加能够替代猪肉消费、短期见效的家禽和鲜蛋生产,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两节”期间,要增加中央和地方储备猪肉投放数量,并按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优先保障学校食堂供应,确保猪肉价格基本稳定。

三是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在今年8月份起城市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的基础上,从10月份起再增加发放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四是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粮、油、肉价格上涨情况增加对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食堂补贴,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抓紧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认真落实大中专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的规定。

五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对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要及时妥善处置。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年底前,原则上不准出台新的政府调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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