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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

2007-09-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雪松 我有话说

近年来,法学界根据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把握法治秩序的现实诉求和本土根基,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马长山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以下简称《民间治理》)关于“民间治理”与法治秩序关系的研究,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有益尝试。

《民

间治理》一书选取市民社会的重要现实领域――民间社会组织来进行实证研究。民间社会组织是市民社会的现实载体和平台,对法治秩序的形成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也正是《民间治理》的理论旨趣和现实关怀所在。

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民间社会组织广泛兴起,它们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不同利益群体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不同利益群体进行意志表达、权利主张、利益维护和平衡协调的重要载体,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维护者。因而,民间社会组织通过其“民间治理”活动,能够推进民间自由和权利的维护,增进社会自律秩序,从而构成中国民主法治的重要支撑力量。

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对法治理论研究也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法治理论要密切关注生活现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使法治理论更好地为法治进程提供指导。《民间治理》正是出于这一考虑,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实证调研和分析,从实证数据出发来探究“民间治理”与国家秩序的互动与张力、“民间治理”的秩序生发机制、“民间治理”的社会资本生成机制和民间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机制,从而展现了走进生活中的法治图景,为法治进程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当然,对于后发现代化的当代中国来说,法治进程是非常复杂的,民间社会组织的“民间治理”也会带有一定的问题,比如民间社会组织的民主参与度不高、社会动员能力不强、公信力也不高等等,但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决不能因为民间社会组织及其“民间治理”存在着不足,就否定它的意义和价值,恰恰相反,这为我们更好地拓展“民间治理”空间,不断充实和健全“民间治理”的功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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