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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实行全民社会养老保险

2007-10-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顾学松、陆健 我有话说

本报嘉兴10月3日电 “我们终于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了,这项政策比取消农业税还来得实惠!”浙江省嘉兴市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全市城乡所有年满16岁的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听到这个消息,农民们奔走相告。

“凡是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除已参加现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

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的可以按规定一次性缴满15年费用,这个月缴,下个月即可领养老金;70周岁以上的未参保老人,实行养老基本生活补助。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8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补助50元。”在日前嘉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委书记陈德荣这样宣布。

《暂行办法》规定,上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为缴费基数,个人可以任选其一,按照选择基数8%的比例缴费,政府按基数的5%给予补贴。参保人员年满60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从缴满费用的下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月标准按个人缴费账户与补贴账户金额的一百五十六分之一发放。

谈到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陈德荣说:“科学发展,要以人为本,应该把对老百姓的保障放在第一位。公共财政的二次分配,应该优先考虑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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